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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夷新区体育中心片区土石方工程项目[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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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福建省采购 体育中心 土石方工程
更新时间 2017-12-25 招标单位
截止时间 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 代理机构
关键信息 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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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武夷新区体育中心片区土石方工程项目的补充通知(*)

项目名称:武夷新区体育中心片区土石方工程项目

项目编号:****-*******

各投标人:

现对武夷新区体育中心片区土石方工程项目补充通知如下:

*. 根据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关于印发《南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运行暂行管理规定》的通知(南发改法规〔****〕*号)的规定,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利用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数字证书登*到南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企业端)(****:// ***.******.***.** /****) 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或招标公告中直接获取。”;

*.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元;(其中,暂列金为:***万元);

*. 投标须知前附表**项/**.*/其他/第*、*、*、*、*项,修改如下:

*、⑴、本项目土石方调配,均按自然方计算,中标后不再调整。

⑵、投标人应对本项目情况充分了解收集相关资料后进行报价,工程数量全部据实结算,中标后单价不再调整,具体约定如下:①、进场施工前以及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将委托第*方有测绘资质的单位进行现场地形测量,按实际测量计算并经参建各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地勘单位、设计单位、建设单位)审核确认的工程数量为准;②、Ⅵ类(按**%)及Ⅶ类、Ⅷ类次坚石和普坚石:在组织实施之前,建设单位将组织参建各方,共同对现场石方类别进行核实,确认无误后再行委托第*方有测绘资质的单位进行实测,石方数量按实结算;③、Ⅵ类(按**%)及Ⅴ类松石、Ⅱ类、Ⅲ类、Ⅳ类土方:按竣工实测完成的总方量(土+石),减去“实测的Ⅵ类(按**%)及Ⅶ类、Ⅷ类次坚石和普坚石”等石方量的工程数量为准。

⑶、由此造成的风险由中标人承担。

*、中标单位进场后,须先行组织实施“Ⅵ类(按**%)及Ⅴ类松石、Ⅱ类、Ⅲ类、Ⅳ类土方”施工,“Ⅵ类(按**%)及Ⅶ类、Ⅷ类次坚石和普坚石”的具体动工时间以建设单位的书面通知时间为准;本项目土石方的开挖、运输或利用应服从建设单位统*调配、管理及施工组织安排,不允许中标单位私自将本项目的土石方外运倒卖或是随意弃置可利用的石方,*经发现将予以经济处罚(每发现*例,予以处罚**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弃土、弃石区域应服从建设单位统*调配,其中:

(*)、 土方[Ⅵ类(按**%)及Ⅴ类松石、Ⅱ类、Ⅲ类、Ⅳ类]:运距暂按*公里编入预算,竣工时根据现场实际发生的运距进行签证确认,编入结算;

(*)、石方[Ⅵ类(按**%)及Ⅶ类、Ⅷ类次坚石和普坚石]:运距暂按*公里编入预算,竣工时根据现场实际发生的运距进行签证确认,编入结算。

(*)、余方外弃:运距暂按*公里编入预算,竣工时根据现场实际发生的运距进行签证确认,编入结算。

*、“Ⅵ类(按**%)及Ⅶ类、Ⅷ类次坚石和普坚石”:⑴、按《爆破工程消耗量定额》(****版)编入预算,爆破防护费及相应的措施费用暂估价为***万元,最终以批复的爆破施工组织方案和现场实际发生情况,按实结算;⑵、若现场施工环境因素导致需采取液压破碎锤等其它施工组织方案,应办理建设单位认可的审批手续后方可组织实施,费用据实签证结算,并签订补充协议书予以确认。

*、关于土石方回填碾压施工规定:按照施工规范要求,土石方回填施工工序主要包含有“回填、摊平、碾压、洒水等”。本项目预算编制中将“碾压”单列作为*个清单子目,在现场施工中,要求中标单位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碾压设备数量到场,严格按照施工规范要求进行分层碾压施工,若存在未分层碾压或是碾压不足、不到位的情况,将在工程竣工结算时予以扣除碾压费用;若存在质量达不到要求的,由施工单位自行负责整改。

*. 原文“第*章/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影响工程质量安全的基础、主体结构等主要分部分项工程综合单价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的相应综合单价**%的(详见招标人提供招标控制价文件)”修改为“无”。

*. 原文“第*章/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影响工程质量安全的脚手架、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模板、垂直运输机械、土方支护结构等措施项目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相应项目费用**%的(详见招标人提供招标控制价文件)”修改为“无”。

*. 原文“第*章/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招标控制价中安全文明施工费、优质工程增加费、大型机械设备检测费金额/安全文明施工费:按审后记取费用”修改为“安全文明施工费: ****** 元”

*. 原文“第*章/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影响工程质量安全的钢材、商品混凝土、门窗、水泥、预制桩等主要材料、设备单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的相应材料、设备单价**%的(详见招标人提供招标控制价文件)修改为“无”。

*. 原文“第*章/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本招标项目劳保费用(含农民工工伤保险费)暂按甲类 类计取;签订施工合同时按中标单位核定的类别计取施工期间劳保类别发生变动的,按劳保有效期内完成工程量分段调整”修改为“本招标项目劳保费用(含农民工工伤保险费) /”

*. 原文“第*章/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本招标项目的价格调节基金费率:*.*%”修改为“*、本招标项目的价格调节基金费率:/”

**. 原文“第*章/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修改为“暂列金***万元、暂估价***万元”

**. 全文“预算控制价”修改为“招标控制价”;

**. 第*章第*节*.**更改为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中“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否”并删除“(*)工程量清单存在缺项、漏项的;(*)工程量清单单个项目工程量变动幅度超过±**%并导致合同总价变动幅度超过±*%的;(*)未按照国家现行计量规范强制性规定计量的”。

**. 第*章第*节“**.*变更估价及**.*.*变更估价原则”修改为:

**.* 结算计价

**.*.* 结算计价原则

关于结算计价的约定:

本工程合同价款采用固定单价合同方式确定。合同价款为中标价。(其中招标人的暂列金与承包人无关,由发包人根据实际情况掌握使用部分或根本不用),本工程所有工程量均按建设单位委托的第*方有测绘资质的单位进行现场地形测量,按实际测量计算并经参建各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地勘单位、设计单位、建设单位)审核确认的工程数量完成并经验收合格的实际数量计算,风险包干范围和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中包干项目除外。结算定额子目单价按如下办法计算:

⑴、中标人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中有定额子目单价的,且其单价低于招标控制单价×(*-中标优惠率)相应子目的,采用该子目单价;若其单价高于(或等于)招标控制单价×(*-中标优惠率)相应子目的,则其单价按招标预算造价相应子目单价计算后,并按相应的中标优惠率下浮;

⑵、中标人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中没有定额子目单价的,但变更、标外等增加工作内容单价有定额子目可套的,按照编制招标控制价的依据套用定额或换算套用后下浮**%,再按相应的中标优惠率下浮;

⑶、中标人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中没有定额子目单价的,且变更、标外等增加工作内容单价又无定额子目可套的,其单价由监理工程师根据市场行情面议并经发包人批准形成签证价,并按相应的中标优惠率下浮,报有关部门备案,经有权终审单位审定后形成结算价。

⑷、除土石方项目外中标人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中没有定额子目单价的,但变更、标外等增加工作内容单价有定额子目可套的,按照编制招标控制价的依据套用定额或换算后套用,再按相应的中标优惠率下浮;

以上条款中的优惠率计算方法为:中标优惠率=[(招标控制价-招标人的暂列金-招标人的暂估价)-(投标报价-招标人的暂列金-招标人的暂估价)]÷(招标控制价-招标人的暂列金-招标人的暂估价)×***%。

**.*.*.*材料变更时价格确定:

(*)材料变更时价格确定:①确定发包价的招标控制价材料价格明细表已有的材料,根据该材料价格明细表所列的材料单价。②招标控制价的材料价格明细表没有的材料,按编制招标控制价取定当期的南平市造价站公布的信息价材料价格计;③以上*项均无价格的材料,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单价,经监理工程师询价测算并经发包人批准后会同审核单位审核计算。上述变更只计取差价和税金,不计取其他费用,差价=审核后材料单价-发包人招标预算中相应的材料价格;

(*)删除

**. 第*章第*节**.*更改为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不调整。

**. 第*章第*节**.*.*单价合同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修改为:① 因综合单价的取定偏差导致工程控制价不准确;

② 因人工机械开挖比例与工程量清单描述的土石方类别比例不同增加费用;

③ 施工场地内存在处理可预见的或不可预见的地上、地下障碍物(如劈草、*星砖墙、旧基础、孤石、管线等)增加的费用;

④ 水文、气候、地质等自然条件(不可抗力的因素除外)变化采取的临时措施产生的费用;

⑤施工图中未明确的安全防护、施工干扰以及新工艺、新技术、试验费等内容而引起现场实际施工中可能发生的费用;

⑥工程排污所发生的费用;

⑦ 大型施工机械等实际施工中措施方法,施工方法客观变化增加的费用;

⑧工程所涉及的*切保险费用;

⑨非承包单位原因引起工期延续而增加的费用;

⑩机械进出场数量型号规格与招标预算控制价不同而增加的费用;

⑾施工场地内的施工便道产生的费用;

⑿施工过程中对行人、行车干扰所产生的费用;

⒀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排水降水费用。

**. 第*章第*节 “**.*”修改为“**.*、其他说明

**.*.*本项目土石方调配,均按自然方计算,中标后不再调整。

**.*.*投标人应对本项目情况充分了解收集相关资料后进行报价,工程数量全部据实结算,中标后单价不再调整,具体约定如下:①、进场施工前以及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将委托第*方有测绘资质的单位进行现场地形测量,按实际测量计算并经参建各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地勘单位、设计单位、建设单位)审核确认的工程数量为准;②、Ⅵ类(按**%)及Ⅶ类、Ⅷ类次坚石和普坚石:在组织实施之前,建设单位将组织参建各方,共同对现场石方类别进行核实,确认无误后再行委托第*方有测绘资质的单位进行实测,石方数量按实结算;③、Ⅵ类(按**%)及Ⅴ类松石、Ⅱ类、Ⅲ类、Ⅳ类土方:按竣工实测完成的总方量(土+石),减去“实测的Ⅵ类(按**%)及Ⅶ类、Ⅷ类次坚石和普坚石”等石方量的工程数量为准。

**.*.*由此造成的风险由中标人承担。

**.*.*中标单位进场后,须先行组织实施“Ⅵ类(按**%)及Ⅴ类松石、Ⅱ类、Ⅲ类、Ⅳ类土方”施工,“Ⅵ类(按**%)及Ⅶ类、Ⅷ类次坚石和普坚石”的具体动工时间以建设单位的书面通知时间为准;本项目土石方的开挖、运输或利用应服从建设单位统*调配、管理及施工组织安排,不允许中标单位私自将本项目的土石方外运倒卖或是随意弃置可利用的石方,*经发现将予以经济处罚(每发现*例,予以处罚**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弃土、弃石区域应服从建设单位统*调配,其中:

(*)、 土方[Ⅵ类(按**%)及Ⅴ类松石、Ⅱ类、Ⅲ类、Ⅳ类]:运距暂按*公里编入预算,竣工时根据现场实际发生的运距进行签证确认,编入结算;

(*)、石方[Ⅵ类(按**%)及Ⅶ类、Ⅷ类次坚石和普坚石]:运距暂按*公里编入预算,竣工时根据现场实际发生的运距进行签证确认,编入结算。

(*)、余方外弃:运距暂按*公里编入预算,竣工时根据现场实际发生的运距进行签证确认,编入结算。

**.*.*、“Ⅵ类(按**%)及Ⅶ类、Ⅷ类次坚石和普坚石”:⑴、按《爆破工程消耗量定额》(****版)编入预算,爆破防护费及相应的措施费用暂估价为***万元,最终以批复的爆破施工组织方案和现场实际发生情况,按实结算;⑵、若现场施工环境因素导致需采取液压破碎锤等其它施工组织方案,应办理建设单位认可的审批手续后方可组织实施,费用据实签证结算,并签订补充协议书予以确认。

**.*.*、关于土石方回填碾压施工规定:按照施工规范要求,土石方回填施工工序主要包含有“回填、摊平、碾压、洒水等”。本项目预算编制中将“碾压”单列作为*个清单子目,在现场施工中,要求中标单位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碾压设备数量到场,严格按照施工规范要求进行分层碾压施工,若存在未分层碾压或是碾压不足、不到位的情况,将在工程竣工结算时予以扣除碾压费用;若存在质量达不到要求的,由施工单位自行负责整改。

**.*.*、中标人如为异地注册企业,须在中标通知书收到后*个月内在南平市注册成立子公司或分公司(统称“分支机构”),且在合同中明确授权该分支机构负责工程价款结算并在南平市辖区内开具发票,实行*般计税方法计税,并签订*方补偿协议予以明确。若中标人未按期履行本条款规定,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人的中标资格,如有先行施工的工程量予以清场处理。

**.*.*、在合同约定付款时,承包方需提供正式发票及建筑服务发生地缴纳税款凭证,否则招标人有权拒付工程款。

**. 第*章第*节增加**.*补充条款,内容如下:

**.* 补充条款

**.*.*通用合同条款及通用合同条款补正表的约定若与专用合同条款、风险包干范围及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有矛盾时,以专用合同条款、风险包干范围及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为准。

**.*.* 风险包干范围

① 因综合单价的取定偏差导致工程控制价不准确;

② 因人工机械开挖比例与工程量清单描述的土石方类别比例不同增加费用;

③ 施工场地内存在处理可预见的或不可预见的地上、地下障碍物(如劈草、*星砖墙、旧基础、孤石、管线等)增加的费用;

④ 水文、气候、地质等自然条件(不可抗力的因素除外)变化采取的临时措施产生的费用;

⑤施工图中未明确的安全防护、施工干扰以及新工艺、新技术、试验费等内容而引起现场实际施工中可能发生的费用;

⑥工程排污所发生的费用;

⑦ 大型施工机械等实际施工中措施方法,施工方法客观变化增加的费用;

⑧工程所涉及的*切保险费用;

⑨非承包单位原因引起工期延续而增加的费用;

⑩机械进出场数量型号规格与招标预算控制价不同而增加的费用;

⑾施工场地内的施工便道产生的费用;

⑿施工过程中对行人、行车干扰所产生的费用;

⒀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排水降水费用。

**. 原文“本招标控制价作为投标报价的参考,不作为本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为“本招标控制价作为本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可作为投标报价的参考。”

**. 增加招标图纸目录,如下:

序号

图 表 名 称

图 表 号

张 数

页 码

备 注

全*册

 

*

施工图设计说明书

——

*

 

**

*

场地竖向设计图

**-**

*

 

**

*

场地土石方计算图

**-**

*

 

**

*

场地土方计算对照表

**-**-**

*

 

**

*

场地土方计算对照表

**-**-**

*

 

**

*

场地土方计算对照表

**-**-**

*

 

**

*

场地土石方调配图

**-**

*

 

**

*

场地临时边坡断面示意图

**-**

*

 

**

**

明沟跌水大样

**-**

*

 

**


**. 删除第*章第*节“(*)参考品牌/主要材料设备参考品牌明细表”的所有内容。

**. 删除第*章“第*节 招标人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的所有内容。

**. 第*章增加通用合同条款补正表,如下

序号

条款号

原通用合同条款内容

删除、补充或修改后内容

*

*.*

全部内容

在施工现场发掘的所有文物、古迹以及具有地质研究或考古价值的其他遗迹、化石、钱币或物品属于国家所有。*旦发现上述文物,承包人应采取合理有效的保护措施,防止任何人员移动或损坏上述物品,并立即报告有关政府行政管理部门,同时通知监理人。

发包人、监理人和承包人应按有关政府行政管理部门要求采取妥善的保护措施,由此增加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期相应顺延。

承包人发现文物后不及时报告或隐瞒不报,致使文物丢失或损坏的,应赔偿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

全部内容

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已经开通,承包人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的交通组织、土石方及材料运输过程中的运输距离、安全问题、施工干扰问题等,承包人应制定并实施社会交通组织方案和详细的保障措施,由此所发生的*切费用承包人应计入投标报价中,发包人不另行计算增补。

承包人应自行办理在公共道路使用特殊施工车辆的特别许可证,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

*.*

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及时办理完毕前述许可、批准或备案,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

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及时办理完毕前述许可、批准或备案,承包人应协助办理,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工期延误需发包人批准可顺延。

*

*.*.*

全部内容

承包人进场施工前**天,发包人将委托勘察人出具的工程地质勘察资料和由专业管线单位提供的地下管线资料提交承包人,并办理书面交接手续。承包人在进行地下工程施工前应再次向专业管线单位(包括但不限于煤气、自来水、供电、电信、有线电视、部队等)确认,通过现场实地考察进*步做出独自的判断和结论。发包人不保证以上所提供资料(发包人委托勘察人出具的工程地质勘察资料除外)的完全真实性和准确性,不承担因未提供完整的地下管线资料,或提供的地下管线资料真实性和准确性出现问题而致使承包人发生人身伤害或经济损失时的法律责任。

按照法律规定确需在开工后方能提供的基础资料,发包人应尽其努力及时地在相应工程施工前的合理期限内提供,合理期限应以不影响承包人的正常施工为限。

*

*.*.*

全部内容

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供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基础资料的,发包人不承担违约及赔偿责任。

*

*.*.

全部内容

承包人应对基于发包人按照第*.*.*项〔提供基础资料〕提交的基础资料所做出的解释和推断负责,发包人不保证所提供资料的完全真实性和准确性,不承担因资料真实性和准确性出现问题而致使承包人发生人身伤害或经济损失时的法律责任。

承包人应对施工现场和施工条件进行查勘,并充分了解工程所在地的气象条件、交通条件、风俗习惯以及其他与完成合同工作有关的其他资料。因承包人未能充分查勘、了解前述情况或未能充分估计前述情况所可能产生后果的,承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

*

*.*

非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长的,继续提供履约担保所增加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非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长的,继续提供履约担保所增加的费用: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

*

*.*

监理人发出的指示应送达承包人项目负责人或经项目负责人授权接收的人员。因监理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发出指示、指示延误或发出了错误指示而导致承包人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的,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

监理人发出的指示应送达承包人项目负责人或经项目负责人授权接收的人员。因监理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发出指示、指示延误或发出了错误指示而导致承包人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的,发包人不承担因此增加的费用。

*

*.*.*

全部内容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的,发包人委托承包人负责工程修复、整改的,由承包人承担因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

**

*.*.*

监理人的检查和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监理人的检查和检验影响施工正常进行的,且经检查检验不合格的,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予顺延;经检查检验合格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发包人承担。

监理人的检查和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监理人的检查和检验影响施工正常进行的,且经检查检验不合格的,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予顺延;经检查检验合格的,由此增加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期可顺延。

**

*.*.*

全部内容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不合格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但不再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

**

*.*.*

安全文明施工费由发包人承担,发包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扣减该部分费用。因基准日期后合同所适用的法律或政府有关规定发生变化,增加的安全文明施工费由发包人承担。

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采取合同约定以外的安全措施所产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未经发包人同意的,如果该措施避免了发包人的损失,则发包人在避免损失的额度内承担该措施费。如果该措施避免了承包人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该措施费。

安全文明施工费由发包人承担,发包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扣减该部分费用。因基准日期后合同所适用的法律或政府有关规定发生变化,增加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包含在风险范围内,不予调整。

发包人要求承包人采取合同以外的安全措施防护,承包人无权拒绝执行,否则所造成的费用增加及相应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

*.*.*

全部内容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下列情况导致工期延误和(或)费用增加的,发包人不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

(*)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图纸或所提供图纸不符合合同约定的;

(*)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基础资料、许可、批准等开工条件的;

(*)发包人提供的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存在错误或疏漏的;

(*)发包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天内同意下达开工通知的;

(*)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或竣工结算款的;

(*)监理人未按合同约定发出指示、批准等文件的;

(*)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其他情形。

因发包人原因未按计划开工日期开工的,发包人应按实际开工日期顺延竣工日期,确保实际工期不低于合同约定的工期总日历天数。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需要修订施工进度计划的,按照第*.*.*项〔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执行。

**

*.*

承包人因采取合理措施而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发包人承担。

承包人因采取合理措施而增加的费用已包含在风险包干系数范围内,延误的工期予以顺延。

**

*.*

承包人因采取合理措施而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发包人承担。

承包人因采取合理措施而增加的费用已包含在风险包干系数范围内,延误的工期予以顺延。

**

*.*.*

因发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发包人应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

因发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相应顺延工期,承包人无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也无权要求增加费用和支付合理利润。

**

*.*.*

暂停施工持续**天以上不复工的,且不属于第*.*.*项〔承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及第**条〔不可抗力〕约定的情形,并影响到整个工程以及合同目的实现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按照第**.*.*项〔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执行。

暂停施工持续**天以上不复工的,且不属于第*.*.*项〔承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及第**条〔不可抗力〕约定的情形,并影响到整个工程以及合同目的实现的,价格调整已包含在风险包干范围内,承包人无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也无权要求增加费用和支付合理利润。

**

*.*.*

暂停施工期间,承包人应负责妥善照管工程并提供安全保障,由此增加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暂停施工期间,承包人应负责妥善照管工程并提供安全保障,由此增加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

*.*.*

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提前竣工的,发包人应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下达提前竣工指示,承包人应向发包人和监理人提交提前竣工建议书,提前竣工建议书应包括实施的方案、缩短的时间、增加的合同价格等内容。发包人接受该提前竣工建议书的,监理人应与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采取加快工程进度的措施,并修订施工进度计划,由此增加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提前竣工的,发包人应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下达提前竣工指示,承包人应向发包人和监理人提交提前竣工建议书,提前竣工建议书应包括实施的方案、缩短的时间、增加的合同价格等内容。发包人接受该提前竣工建议书的,监理人应与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采取加快工程进度的措施,并修订施工进度计划,承包人无权要求增加费用和支付合理利润。

**

*.*

合同约定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工程设备,发包人不得指定生产厂家或供应商,发包人违反本款约定指定生产厂家或供应商的,承包人有权拒绝,并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

除招标主要材料设备参考品牌明细表中约定的主要材料设备外,合同约定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工程设备,发包人不得指定生产厂家或供应商,发包人违反本款约定指定生产厂家或供应商的,承包人有权拒绝,若承包人不拒绝则承担相应的责任。

**

*.*.*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使用前,由承包人负责检验,检验费用由发包人承担,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本项目招标人不供应材料和工程设备。

**

*.*.*

发包人提供的材料或工程设备不符合合同要求的,承包人有权拒绝,并可要求发包人更换,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发包人承担,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

本项目招标人不供应材料和工程设备。

**

*.*.*

发包人认可使用替代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替代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价格,按照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相同项目的价格认定;无相同项目的,参考相似项目价格认定;既无相同项目也无相似项目的,按照合理的成本与利润构成的原则,由合同当事人按照第*.*款〔商定或确定〕确定价格。

发包人认可使用替代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替代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价格,①招标控制价材料价格明细表已有的材料,根据其材料价格明细表所列的材料单价计算;②招标控制价材料价格明细表中没有的材料,在编制招标控制价取定的当期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价中有的按其材料单价计算;③上述*项均没有的材料,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单价,经监理、发包人审核,报有权终审单位审定后形成结算单价。以上*项材料变更,只计取差价和税金,不计取其他费用,差价=审核后材料单价-发包人招标控制价中相应的材料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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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估价

结算计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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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估价原则

按专用合同条款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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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内容

因工程变更而增加合同价款时,承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天内不向监理人和发包人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的,视为该项工程变更不涉及增加合同价款。因工程变更而减少合同价款时,承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天内不向监理人和发包人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的,视为同意发包人依据本合同条款对该项变更价款的核减。

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书面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天给予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应在收到 经监理人审核 的书面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完整资料后**天内给予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在审核过程中承包人应积极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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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内容

法律、政策性变化引起的价格变化已包含在风险包干范围内,均不予以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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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内容

①无预付款。

②进度付款额度:按月支付工程进度款,即按照当月单价子目已完成合格工程量相应金额的**%支付进度款,直至工程完成竣工验收;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等引起的工程量核增按当月完成该部分合格工程量相应金额的**%在下期进度款中支付;进度支付时,承包人应提供正式等额税务发票(要求承包人应于项目所在地税务部门开具税务发票),否则建设单位有权拒绝支付进度款。

③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按规定期限编制并移交完整的施工档案资料,包含竣工结算资料(竣工图纸、结算资料等),并提出审查意见和工程质量评估后**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工程结算价的**%。

④待工程结算通过财审部门审核确定之后的*个月内支付至结算总数的**%,余下*%作为质保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年之日起*天内付清。

发包人支付每笔工程进度款前承包人应提供正式发票,否则发包人有权不予支付工程进度款。承包人应为本合同的履行地设立专户,实行专款专用,所有工程款结算以及与工程有关的支出均通过该帐户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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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部内容

发包人要求在工程竣工前交付单位工程,由此导致承包人费用增加和工期延误的,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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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逾期支付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支付违约金;逾期支付超过**天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的两倍支付违约金。

按正常审批程序,如有逾期,包含在风险包干内,不予*星支付。

**

**.*.*

全部内容

发包人应承担因其违约给承包人增加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此外,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

(*)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若发包人未按时付款,将以每日万分之*支付给承包人违约金,工程款拖欠时间超过*个月后,乙方有权采取其他司法途径追索欠款。

(*)发包人违反第**.*款〔变更的范围〕第(*)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 / 。

(*)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

(*)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

(*)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

(*)其他: / 。


注:本工程适用的通用合同条款及通用合同条款补正表的约定若与专用合同条款、风险包干范围及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有矛盾时,以专用合同条款、风险包干范围及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为准.

**. 第*章第*节“本招标项目招标控制价为*********元(大写金额:*亿**佰*拾*万*仟*佰*拾*圆整)”更改为“本招标项目招标控制价为*********元(大写金额:*亿**佰*拾*万*仟*佰*拾*圆整)”

其中:

序号

单位工程名称

分部分项工程费

措施项目费

其他项目费

合计

*

土石方工程

*********元

******元

*******元

*********元


增加第*点内容如下:“*、本招标项目招标控制价相关信息:

(*)计取的风险包干系数: 无 。

(*)单独发包专业工程的总承包服务费费率: 无 。

(*)甲供材料的总承包服务费费率: 无 。

(*)工程排污费取费标准: 暂不计算 。

(*)劳保费用按 无 计算。

(*)价格调节基金费率: 无 。

(*)税率: **% 。

(*)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费率: 无 。

(*)大型机械设备检测费用: 无 。”

**. 招标控制价及工程量清单详见附件。

**.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由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即可。

**. 关于“具备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营业性)的单位应在福建省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 招标文件与本补充通知(*)矛盾之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

**. 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延长至****年**月**日**:**分,其他无实质变动。

答疑附件.***

招标人:南平市武夷新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单位: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联系方式]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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