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新县供电公司路灯工程公司[联系方式]景观亮化工程澄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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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投标人 :依据阳新县财政局阳财采计[****]***号计划函要求,我中心受阳新县供电公司路灯工程公司[联系方式]的委托,就阳新县供电公司路灯工程公司[联系方式]景观亮化工程(采购项目编号:***-***.****-**)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并于****年*月**日在网上发布了招标公告。在报名投标过程中,因有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现决定对本项目有关事项澄清如下:*、资质。国家住建部颁发的资质和各省住建厅颁发的资质*致有效;*、灯光外形、色彩。投光灯外形是灰色,色彩是*色;景观灯外形是灰色,色彩是*彩色;*、单臂灯杆。单臂灯杆材料表显示是**米高,而图纸显示是**米高,是因为图纸里面的单臂灯杆含了*米长的弯臂;*、提供样品。原招标文件对样品的提供没有细化,现对样品提供提出明确要求:第*包,投光灯、景观灯、***灯需提供样品;第*包,电线、电缆各提供*米的样品;*、保证金。原招标文件对投标保证金要求没有分包,现决定投标保证金每包缴纳*万元(¥*****.**)整。*、记录查询。投标人的行贿犯罪行为查询证明由我中心统*查询,如有问题作废标处理(另提供法人资格证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套,供我中心到检察院查询)。*、中标公示。评估结果出来后会在网上及时发布中标公告,公示期为*个工作日。采购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澄清、变更、修改文件与原采购文件有矛盾之处,以本澄清公告为准。 特此澄清。 阳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方式] **** 年 * 月 **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