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内容 |
说明及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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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合肥市排水管理办公室固定资产报废处置(*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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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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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方 |
合肥市排水管理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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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
*、合肥市排水管理办公室处置的手动蝶阀等**件(台、套)设备仪器,详见附表清单。 *、上述资产转让已经上级主管单位批准同意处置,安徽安和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皖安和评字[****]***号《评估报告书》,资产评估总价值为人民币****元,资产评估结果已经有权部门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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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 底价 |
*.***万元 |
竞价阶梯 |
标的每轮加价幅度: ***元 或其整数倍。 |
竞价保证金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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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及 竞价期限 |
公告期: ****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 网络动态报价自由报价期:****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自由报价期满进入限时报价期,限时报价周期为***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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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意向受让方资格的要求 |
(*)符合《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号令)第**、**条规定; (*)营业范围包含:废旧生产性金属或非生产性金属或非金属再生资源回收(技术利用)字样; (*)本项目不接受自然人和联合体参与竞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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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标的特别说明 |
(*)标的以现状移交,意向受让方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现场踏勘转让标的,自行了解标的权属关系和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自行承担因政策变化带来的*切后果及责任。凡报名的意向受让方都视同已实地踏勘转让标的,确认了标的范围、数量、重量、体积、面积等,并认可转让资产现状及转让要求,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切后果和法律责任。标的在拆解(拆除)、运输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和安全责任由受让方承担。 (*)办理资产过户手续过程中发生的相关税、费由委托方和受让方按有关规定各自承担。 (*)自转让价款全部付清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委托方协助受让方办理资产交接等手续。 (*)其他未尽事宜详见《资产转让合同》。 (*)委托方向我中心提供以下材料: *、《资产评估报告》 *、资产转让清单 *、转让标的备案登记表 *、委托方承诺函 *、其他 以上材料意向受让方均可在公告截止之前工作时间内至我中心项目负责人处查阅。上述材料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我中心对转让标的的任何担保责任。 (*)任何要求澄清转让公告的意向受让方,均应于公告截止前*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传真等)向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提出。逾期递交的澄清文件不予受理。 (*)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对本公告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在网站上及时发布(网址:****://***.******.***),该公告内容为转让公告的组成部分,对意向受让方具有约束力。意向受让方应主动上网查询。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不承担意向受让方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的责任。 (*)在公告截止时间前,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可以视具体情况,延长公告截止时间,并在网站上发布变更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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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款支付 |
受让方应于《成交确认书》出具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资产转让合同》。并于《资产转让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向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次性付清全部转让价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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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 确定方式 |
本项目采取网络动态报价,有效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受让方(有效最高报价是指不低于公告底价的最高报价,由于系统故障造成竞价中止时的最高报价不作为有效最高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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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保证金支付与处置 |
*、意向受让方须于本项目公告期限内,通过本单位账户采取本地转账、异地电汇(均应提交加盖银行转讫章的回单)的形式向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汇入竞价保证金(收款单位: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光大银行阜南路支行;账号:*********************),并至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楼服务大厅财务*号窗口换取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往来结算收据。意向受让方不得以现金形式缴纳,不得由他方代为缴纳竞价保证金。 *、公告期限届满,按规定程序和要求确定受让方后,受让方缴纳的竞价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的剩余款项可转为转让价款和履约保证金,其他意向受让方缴纳的保证金在确定承租人后*日内退还(不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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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登记 |
报名时间:本项目公告期内 报名地点: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号合肥要素市场*区*楼***室 报名登记时应携带: (*)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如意向承租人已办理*证合*,可不提供*项) (*)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需按附件规定格式提交)。 (*)承诺函(需按附件规定格式提交)。 (*)保证金支付凭证(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往来结算收据第*联)及退还保证金声明函(需按本转让公告中附件规定格式提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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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程序 |
(*)完成现场报名的意向受让方,由项目负责人将其信息录入系统,已完成报名程序的应当在获得账号密码后立即登录电子竞价网站 (网址:****://***.*****.**/*********/)修改初始密码。已经加入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竞价库的意向受让方可凭原账号登录。 (*)修改密码后的意向受让方,再次登录系统,在项目选择界面中选中已报名的项目,点击“我要竞价”参与竞价。 (*)本项目竞价阶梯***元或其整数倍。 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产权竞价系统竞买人操作手册》。 友情提示: *、请务必使用***、***、***浏览器登录竞价系统,否则可能导致异常。 *、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自出具该项目《成交确认书》次日起*个工作日内未与转让方签订《资产转让合同》的,交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督查处依法进行查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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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公告及《成交确认书》 |
竞价结束且无异常情况,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将在网站上发布成交公告,竞价结束次日起*个工作日内,受让方为企业的委派专人凭介绍信或公司授权书(并携带身份证)到南京路****号合肥要素市场*区***室领取《成交确认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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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方式 |
若对成交公告有异议,可在竞价结束次日起内,以书面形式向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提出质疑(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要素市场*区***室,联系电话:****-********。 (*)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姓名、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的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姓名;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竞价人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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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行为处置 |
*、受让方无故不领取《成交确认书》;或领取《成交确认书》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的,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受让方有如下行为,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有权报督查部门予以处[联系方式]罚: (*)被查实在交易过程中存在违法行为的; (*)不符合转让条件的; (*)未按照公告约定支付转让价款、履约保证金及服务费的; (*)未按照公告约定签署《转让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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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服务费收取 |
受让方须于标的成交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按照成交价款的*.*%向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支付交易服务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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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现场踏勘 |
联系人:刘工,联系电话:****-******** |
项目负责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