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比招标网> 政府采购 > 黑龙江省伊春高速公路管理处采购养护工程车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 | 2017-08-30 | 招标单位 | 我要查看 |
截止时间 | 我要查看 | 招标编号 | 我要查看 |
项目名称 | 我要查看 | 代理机构 | 我要查看 |
关键信息 | 我要查看 | 招标文件 | 我要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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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伊春高速公路管理处[联系方式]采购养护工程车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
伊春市政府采购中心[联系方式]受黑龙江省伊春高速公路管理处[联系方式]的委托,对采购养护工程车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采购编号:***[****]****
*、采购单位:黑龙江省伊春高速公路管理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伊春市政府采购中心[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采购养护工程车项目
*、项目用途及技术要求:本项目采购养护工程车*台,用于公路养护作业。(详见招标文件)
*、交货地点:黑龙江省伊春市乌马河区林都大街**号,黑龙江省伊春高速公路管理处[联系方式]。
*、交货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日内完成供货
*、计划金额:***,***.**元
*、验收方式:采购人自行组织验收
**、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次性付清
**、评标方法:最低评标价法
**、本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策;支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政策;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政策;信息产品强制认证政策。
**、中标供应商负责车辆落户费用(包括车辆购置税、车船使用税、上牌费、检车费、交强险、第*方责任险、不计免赔险等)。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企业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要求:
法律规定 |
投标供应商须提供证明的材料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企业: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个体工商户:提供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自然人: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基本开户行或人民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供应商提交“投标单位情况表(附件*)”和相关佐证材料。 (*旦发现不实,按提供虚假材料的规定处理)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资金的良好记录 |
法人:税务登记证和近*个月内任意*个月缴纳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凭据;近*个月内任意*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缴纳税收凭据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资金的,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供应商提交“参与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旦发现不实,按提供虚假材料的规定处理) |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递交
*、招标文件的获取:凡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请于****年*月*日至*月**日**:**前,凭用户名及密码登*伊春市政府采购网(****://***.*****.***.**/****!****.******)点击【网站导航】选择伊春市政府采购网进行网上报名,报名后在该项目采购公告处即可下载招标文件等材料。
*、招标文件售价:***元,投标企业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将伊春市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科出具的收据*并递交,否则拒绝接收该企业投标文件(售出不退)。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方式:
时间:****年*月**日上午*:**至*:**时,现场递交
地点:伊春市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年*月**日上午*:**
开标地点:伊春市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伊春区林都大街**号)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信息公告在伊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伊春市政府门户网站、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如有内容不*致情况,以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站——伊春市网站上发布的内容为准。
*.联系方式
采购人:黑龙江省伊春高速公路管理处[联系方式]采购机构:伊春市政府采购中心[联系方式]
地址:伊春市伊春区地址:伊春区林都大街**号
(伊春市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邮编:******邮编:******
联系人:李成联系人:黄圣
电话:***********电话:****-*******
附:采购养护工程车项目招标文件
伊春市政府采购中心[联系方式]
****年*月*日
报名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