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黑龙江广播电视台广告宣传
采购方式: 比价采购
预算金额(元): *******.****
最高限价(元): *******.****
采购成本价(元): ******.****
需求详情:
总体目标:
*. 围绕伊春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依托主流媒体宣传优势、宣传推广策划能力、全媒体平台资源,拓展伊春市宣传推广渠道,将伊春市始终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决筑牢祖国北方生态安全屏障,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高质量转型发展的生动实践融入龙江故事的精彩章节。
*. 依托省级媒体在内容、技术、运营等方面的优势,坚持以内容为王,以内容优势赢得传播优势,通过省级媒体创新表达,让形象宣传直抵人心,不仅要在本地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也要在全国范围内通过省级新媒体宣传平台扩大影响力,从而提升传播效果。
*.将重点围绕伊春城市品牌树立、口碑打造、发展成果展现等开展全方位深度合作,依托伊春市优质资源,量身打造、依需订制新闻产品,实现大屏端权威背书、新媒端强势覆盖、项目端口碑传播,达到市域和媒体多方共赢,充分展示伊春市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日新月异的发展变化。
宣传要求:
*、在黑龙江广播电视台(黑龙江省全媒体中心)黑龙江卫视频道全省新闻联播晚*段《全省新闻联播》前 **:**时段**秒宣传**次;
*、在黑龙江交通广播直通***栏目*:**-*:**时段,**秒宣传**次;
*、在黑龙江新闻广播今晨播报*:**-*:**时段,**秒宣传**次;
*、在黑龙江新闻广播全省新闻联播**:**-**:**时段,**秒宣传**次;
*、在**地市融媒大屏**:**-**:**时段,***秒宣传*个月。
服务周期: **天
供应商数量:供应商不足*家流标
服务地址:黑龙江省伊春市伊美区临山路**号
报名开始时间:****-**-** **:**
报名结束时间:****-**-** **:**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的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由供应商自行提供承诺说明,加盖公章);
采购单位: 伊春市融媒体中心[联系方式]
联系人: 于鹏
联系电话: ***********
联系座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