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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 | 2024-04-12 | 招标单位 | 我要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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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机关和平区委、区政府办公大楼租赁单*来源采购公示 发布日期:****年**月**日 发布来源: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机关 *、项目信息
采购人: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机关
项目名称:和平区委、区政府办公大楼租赁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本项目为和平区委、区政府办公大楼租赁项目,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政府现因工作实际需要需租赁办公用房,主要用于区委、区政府及区内各委办局的办公用途,位于天津市和平区曲阜道**号。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
采用单*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号颁布实施《行政区划管理条例》 第*条 依照法律、国家有关规定设立的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的撤销、更名、驻地迁移、管辖范围的确定和变更,由批准设立该派出机关的人民政府审批。 第**条 申请变更行政区划向上级人民政府提交的材料应当包括: (*)申请书 (*)与行政区划变更有关的历史、地理、民族、经济、人口、资源环境、行政区域面积和隶属关系的基本情况 (*)风险评估报告; (*)专家论证报告 (*)征求社会公众等意见的情况 (*)变更前的行政区划图和变更方案示意图 (*)国务院民政部门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第*条规定“党的地方委员会应当通过召开全会的方式履行以下职责”,包括“研究讨论本地区行政区划调整以及有关党政群机构设立、变更和撤销方案。”的事项。 行政区划调整内容(省级审批权限)包括区级政府驻地迁移。 区级政府驻地如需迁移,需按上述规定评估、论证、审批。因此,在未经批准情况下,区级政府驻地不得迁移。故建议采用单*来源方式,由天津市和平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承接此项目。
*、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天津市和平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南市街庆善大街*号底商
*、公示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
*、其他补充事宜
*、联系方式
*、采购人
联系人:杨元慧
联系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曲阜道**号
联系电话:********
*、财政部门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地址:天津市和平区保定道**号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下载: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机关 ****年*月**日 |
报名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