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根据本项目总平面规划以及现场实际情况,确定钻孔数量及各个孔深度;
(*)查明不良地质作用的类型、成因、分布范围、发展趋势和危害程度,提出整治方案的建议;
(*)查明建筑范围内岩土层的类型、深度、分布、工程特性,分析和评价地基的稳定性、均匀性和承载力;
(*)对需进行沉降计算的建筑物,提供地基变形计算参数,预测建筑物的变形特征;
(*)查明埋藏的河道、沟浜、墓穴、防空洞、孤石等对基础不利的埋藏物;
(*)查明地下水的埋藏条件,提供地下水位及其变化幅度,判定水和土对建筑材料的腐蚀性;
(*)查明有无可液化土层,并对液化可能性作出评价;判明地基土类型和建筑场地类别,提供抗震设计的有关参数;
(*)论证地基土和地下水在建筑施工和使用期间可能产生的变化及其对工程和环境的影响,提出防治方案和抗浮设计水位的建议;
(*)评价成桩的可能性,论证桩的施工条件及其对环境的影响,并提出处理措施的建议;
(**)当采用基岩作为桩的持力层时,应查明基岩的岩性、构造、岩面变化、风化程度,确定其坚硬程度、完整程度和基本质量等级,判定有无洞穴、临空面、破碎岩体或软弱夹层;
(**)查明不良地质作用,可液化土层和特殊性岩土的分布及其对桩基的危害程度,并提出防治措施的建议;
(**)当需进行基坑开挖、支护和降水设计时,应提供稳定计算和支护设计所需的岩土技术参数,论证和评价基坑开挖,降水等对邻近工程的影响。
(**)勘察服务成果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工程勘察成果深度的要求。成果报告应附下列图件:
勘察点平面布置图;工程地质柱状图;工程地质剖面图;原位测试成果图表;室内试验成果图表;
勘察报告的文字、术语、代号、符号、数字、计量单位、标点均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
(**)其它未尽事项宜按国家有关规范、规程及本地区有关规定执行。 *、后期服务 后续技术服务内容约定: _按照规范及行业规定执行; 后续技术服务时限约定:__至项目竣工验收备案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