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比招标网> 政府采购 > 包头市青山区装备制造业产业园区(二期)A2路以东、B4路以南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及...
更新时间 | 2023-11-06 | 招标单位 | 我要查看 |
截止时间 | 我要查看 | 招标编号 | 我要查看 |
项目名称 | 我要查看 | 代理机构 | 我要查看 |
关键信息 | 我要查看 | 招标文件 | 我要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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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包头市青山区装备制造业产业园区(*期)**路以东、**路以南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整体转让 | ||
项目编号 | ************* | 产权子类型 | 工业用地 |
挂牌起始日期 | ****-**-** **:**:** | 挂牌截止日期 | ****-**-**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不延期。 |
标的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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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情况 | 评估价(元) | ********.**元 | |||||||||||||||||||||||||||||||||||||||||||||||||||
评估基准日 | ****-**-**、****-*-** | ||||||||||||||||||||||||||||||||||||||||||||||||||||
评估机构 | 内蒙古宁鹿资产评估事务所、内蒙古嘉信达土地资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 | ||||||||||||||||||||||||||||||||||||||||||||||||||||
转让底价(元) | ********.**元 | ||||||||||||||||||||||||||||||||||||||||||||||||||||
转出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出方名称:内蒙古新工创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任庚辰 联系电话:*********** | |||||||||||||||||||||||||||||||||||||||||||||||||||
转出方承诺 | 本转让方现委托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按本申请书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 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我方所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转出方决策文件 | 关于新工创业在产权交易机构公开转让土地使用权事宜的请示及区政府金融办的批复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包头市青山区人民政府 |
特别 告知 | *、本次转让的资产主要为包头市青山区装备制造业产业园区(*期)**路以东、**路以南土地使用权、地上建设的*层办公楼、*层综合楼及院内结构房等设施、设备(详细情况参见资产评估报告)。本次转让的主要资产具有《不动产权证书》(蒙****包头市不动产权第*******号),证载用途:工业用地/工业,权利性质:出让/自建房,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共有宗地面积:*****.**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使用期限: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年**月**日至****年**月**日。 *、标的资产无租赁,使用状态为闲置。本次转让标的涉及的房屋及土地面积、标的图片仅供参考,面积最终以标的所在地房产部门核定为准,最终成交价不因面积误差而改变。《资产评估报告》显示,公司自建办公楼、综合楼、院墙、门房、南房、硬化路、菜窖等,建筑面积共约*****.*平方米,未办理房屋权属。 *、若因国家政策或其他原因导致资产无法正常使用、灭失,无法办理权属证书等情形的,转让方不承担任何保证及赔偿责任。受让方需自行了解和判断受让资产的风险,由此导致的受让风险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责任。 *、转让方不保证资产的完整性,请各意向受让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自行咨询当地不动产、国土、规划等相关部门,对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决定是否受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受让标的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而放弃受让房产。 *、如上内容均来自转让方提供的资料,其他文件等在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备查。本公告披露的照片及资产清单仅作参考,标的状况以勘验时实际情况为准。参考明细表所披露的资产状态、数量等情况仅供参考,最终以现场资产实际状况进行交接。请意向受让方勘验时仔细验证,做好对标的拍照、摄像等记录工作。项目成交后,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具体情况为由拒绝履行相关义务。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标的展示时间:公告期内工作时间(需提前预约),标的勘验联系人:任庚辰***********。 *、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在通过*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交易平台中 公开揭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评估报告等文件在内蒙古产权 交易中心备查。 *、本公告中披露的受让方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为最高标准,具体按照中心收费办法执行。 **、特别提示:意向方报名请于公告期内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网站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预留银行账户名称须与会员注册名称*致,且银行卡号须为该名称对应卡号)汇入保证金。【不可用现金、信用卡、支付宝或微信等方式汇入】意向受让方在将资金转入钱包后,需将钱包中的资金支付到报名项目中。 **、本项目支持内蒙古新工创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债权人以债权抵顶的方式参与,以债权抵顶方式参与项目的意向受让方需取得由转让方出具的《债权确认书》,允许债权抵顶的部分不超过****万元。 |
交易 条件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次性支付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 |
标的交割 | 见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在标的公告期间亲自勘验标的,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按照公告的要 求向中心提出受让申请同时交纳保证金到中心指定银行账户。 意向受让方*旦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即表 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公告及竞买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 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切责任与风险,项目成交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等为由拒绝履行相关受让 义务,否则视为违约,转让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 *、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即为最终受让方,最终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签订《电子竞价成交 确认书》并将《实物资产受让申请书》原件、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等纸质报名资料(复印件的签字 或盖章)递交或快递至中心。交易双方需在竞价结束次日起**个工作日内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在《实物 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且收到中心发送的交款账号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按照《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中明确的金额 支付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和全部交易服务费。中心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后*个工作日内出具交 易凭证,并将全部交易价款转付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公告中公示的内容需作为《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的组成部分,《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内容不得与公告内容相违 背。 *、受让方需自行办理房屋权属证书,涉及的相关税费等,应由受让方承担,提醒受让方注意标的存在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风险,因转让标的的现状、瑕疵、历史遗留问题等风险造成受让方损失的,受让方自行承担相应责任,与转让方无关。 *、本次转让房产交付前所发生的相关税费(包括房屋的水、电、暖、气、物业费、各项契税等)由转让方承担(租赁状态的由现租户承担),房产交付后产生的全部费用由最终受让方承担。 *、转让方同意交易价款可以以内蒙古新工创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债权进行抵顶(保证金除外),不接受债权人联合体参与抵顶。如意向受让方符合该项目所述情形,应在交纳保证金前自行与转让方确认可以抵顶交易价款的债权金额并在受让申请书中注明债权金额。最终受让方为债权人的,须同时向中心提供转让方书面文件确认的债权金额证明。交易价款超出债权金额部分由最终受让方在《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补足。 *、转让相关其它条件以转让方、受让方最终签订的交易合同为准,但公告中公示的内容作为交易合同的组成部 分,交易合同内容不得与公告内容相违背。 |
交易 指南 | 交易规则 |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交易平台()的、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 |||
现场展示 | 标的展示时间:公告期内工作时间(需提前预约) 标的勘验联系人:任庚辰***********。 | ||||
交易报名 | 报名时间 | ****-**-** **:**:** 至 ****-**-** **:**:** | |||
报名手续 | 详见下载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缴纳:金额*******.**元,截止时间****-**-** **:**:**,按系统提示缴纳。 *、保证内容: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方,转让方、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非因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种情形时,在扣除受让方应向中心交纳的交易费用后,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剩余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意向受让方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或均未报价的; (*)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的; (*)未按照公告约定与转让方完成资产交接工作的; (*)意向受让方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 (*)未按公告约定时间将纸质报名资料递交中心的; (*)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处置方法: *、最终受让方按约定交纳交易服务费后,其交纳的保证金*个工作日内由中心原渠道无息退还。 *、无“保证内容”中任何情形的其他意向受让方,其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个工作日内由中心无息原渠道退还。 | ||||
交易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动态报价/加价 | 增价幅度(元) | *****.** | |
自由竞价时间 | ****-**-** **:**:**-****-**-** **:**:**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 | ||
服务费 | 服务费按成交金额的*%收取。 | ||||
下载 |
联系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刘经理 |
咨询电话 | *********** | |
咨询时间 | 公告期内工作时间提前预约 | |
咨询地址 |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号 | |
技术支持 | 艳经理:*********** | |
其 他 | 无 |
报名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