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振安区工人文化宫功能性调整新增空气源设备)更正公告
*、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丹东市振安区工人文化宫功能性调整新增空气源设备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货物参数有调整(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开标时间顺延至****年*月**日上午*:**分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开标室
更正日期:****年**月**日 **时**分
*、其他补充事宜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锁及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需自主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如未按照要求制作,影响文件上传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相关技术支持电话(***-***-**** ),** 办理问题请咨询**认证机构。*、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以* 盘存储形式的备份文件(*盘按要求密封,详见招标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开标时,供应商须自带电脑及**锁至开标现场进行电子文件解密,也可以由自家供应商工作人员远程进行解密,解密时间不得超过**分钟。*、供应商出现以下(*)(*)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丹东市振安区总工会[联系方式]
地 址: 辽宁省丹东市振安区*连城镇*连城街***号
联系方式: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丹东沿江全过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联系方式]
地 址: 辽宁省丹东市锦江街**号***室
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杨女士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