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比招标网> 政府采购 > 洛阳市新安县洛河支流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 | 2022-10-28 | 招标单位 | 我要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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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信息 | 我要查看 | 招标文件 | 我要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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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洛阳市新安县洛河支流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设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
*、项目基本情况 | |||||||||||||||
*、项目编号:新安政采公开-****-** | |||||||||||||||
*、项目名称:洛阳市新安县洛河支流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设计 | |||||||||||||||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预算金额:*,***,***.**元 | |||||||||||||||
最高限价:*******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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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 本项目为新安县洛河支流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设计项目,工程概算投资为*****万元,工程包含河道整治工程、生态修复,招标内容为测绘、勘察、初步设计、实施方案、预算及施工图设计。*.*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满足发包人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历天内完成。*.* 资金来源及招标控制价:上级资金,***.*万元;投标人投标报价超过控制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需求 |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申请人资格要求: | |||||||||||||||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 |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本项目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 |||||||||||||||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同时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并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政【****】**号),投标人须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投标文件中须附《洛阳市政府采购投标人信用承诺函》。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注: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投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 |||||||||||||||
*、获取招标文件 | |||||||||||||||
*.时间:****年**月**日 至 ****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 |||||||||||||||
*.方式:本次招标文件在网上获取,请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交易登录”进入“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并办理**数字证书。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办事流程—主体注册**办理。办理数字证书后,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交易登录”,选择“证书***”方式登录,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分别下载获取。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下载。 | |||||||||||||||
*.售价:*元 | |||||||||||||||
*、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 |||||||||||||||
*.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 |||||||||||||||
*.地点: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数字证书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 |||||||||||||||
*、开标时间及地点 | |||||||||||||||
*.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 |||||||||||||||
*.地点: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到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点击右上方【不见面开标大厅】按钮进入,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等。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将被拒绝。除电子投标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 | |||||||||||||||
*、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 | |||||||||||||||
*、其他补充事宜 | |||||||||||||||
*、项目编号: 新安政采招标(****)****号 代理公司编号:****-****-****、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相关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如果有)。 | |||||||||||||||
*、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新安县水利局 | |||||||||||||||
地址:新安县农业大厦 | |||||||||||||||
联系人:潘先生 | |||||||||||||||
联系方式:****-******** |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沃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与新伊大街交叉口时尚***公寓*单元***室 | |||||||||||||||
联系人:张女士 | |||||||||||||||
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 |||||||||||||||
联系方式:****-******** |
报名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