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东中华畲族宫改造提升工程采购项目结果公告(合同包[******]****[**]*******-*)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闽东中华畲族宫改造提升工程采购项目*、采购结果 [******]****[**]*******-* 包*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单位:元) |
福建省鑫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宁德市蕉城区东湖商业城*栋***、***室 | *******.****元 |
*、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 包*
福建省鑫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工程类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单位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金额(元) |
*-* | ***** 其他建筑物、构筑物修缮 | 其他建筑物、构筑物修缮 | 闽东中华畲族宫改造提升工程采购项目工程,具体施工范围以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为准。 | ** | 项 | 邱洁 | 闽**************** | *******.**** |
*、评标专家(单*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采购人代表: | 兰英月 (包*) |
评审专家: | 黄昭源,吴志树 |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成交金额以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具体按以下标准:(*元,***万元] :*%;(***万元,***万元]:*.*%的*折收取。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 包* :*****元 收取对象: 成交人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其他补充事宜 福建省联庆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福建鲁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中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未按磋商文件“根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号)规定,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财库〔****〕**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以及财库〔****〕**号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实施政府强制采购的产品(以“★”标注的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必须在响应文件技术部分提供相关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报价无效。认证机构名录以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年第**号)为准。以上品目清单及认证机构名录若有新的版本,则以新的版本为准。(磋商文件中与财库〔****〕*号等文件规定不*致的地方,均以此处说明的最新文件为准。)”要求,未提供强制节能产品证书,符合性审查不通过,报价无效;其余各供应商均通过符合性和资格性审查。*、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德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 地 址: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瑞云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汇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人:陈郑晰/施迎/李果 电 话:****-*******
汇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