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比招标网> 政府采购 > 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许昌分行自有房产转让
更新时间 | 2020-12-03 | 招标单位 | 我要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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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信息 | 我要查看 | 招标文件 | 我要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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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信息 | |||||||
项目名称: | 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系方式]许昌分行自有房产转让 | 项目编号: | ************** | ||||
公告开始日期: | ****年**月**日 | 公告截止日期: | ****年**月**日 | ||||
资产转让方式: | 整体转让 | 挂牌价格: | *******.**元 | ||||
标的信息 | |||||||
标的名称: | 长葛市金桥路街道*街坊腾远.金色家园*号楼*******临街门面房 | 数量: | |||||
评估值(万元): | ***.** | 评估机构: | 河南省豫建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 ||||
评估报告书编号: | 豫郑豫建评字【****】*******号 | 评估基准日: | ****年**月**日 | ||||
核准(备案)机构: | 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系方式] | ||||||
所有权人 | 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系方式]许昌分行 | 房产证号 | 豫(****)长葛市不动产权第*******号 | ||||
证书编号 | *********** | 不动产单元号 | |||||
建筑面积(㎡) | ***.** | 房产坐落 | 河南省许昌市长葛市金桥路街道*街坊腾远.金色家园*号楼******* | ||||
套内面积(**) | ***.** | 权利类型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
权利性质 | 国有出让/市场化商品房 | 设计用途 | 商业/商业服务 | ||||
房屋结构 | 钢筋混凝土 | 使用期限 | ****年**月**日起****年**月 | ||||
房屋户型 | 临街商品房 | 房屋总层数 | ** | ||||
所在层数 | *-*层 | 房屋朝向 | 正东 | ||||
装修情况 | 配备电梯 | 是 | |||||
附属设备 | |||||||
标的说明 | 该处房屋位于长葛市金桥路街道*街坊腾远.金色家园*号楼*******临街门面房,新房 | ||||||
重大事项揭示: | *、标的是否存在抵押、质押、担保等限制性权利:否 *、标的是否存在所有权争议:否 *、转让标的是否存在租赁:否 *、标的企业存在优先购买:否 | ||||||
其他需要披露的事项: | *、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到实地查验转让标的,并充分了解标的可能存在的风险及瑕疵(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标的结构、权证过户、租赁情况、转让标的接收等方面所存在的风险等)。意向受让方报名后,则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意向受让方受让成功后不得提出任何异议,不得以此为由拒不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和进行资产交接。 *、该房产权属清晰,未设置抵押等担保物权、无查封、无诉讼、无纠纷。 *、本次转让标的按现状进行转让,产权面积和使用期限以产权管理部门最终确权为准,如有误差不影响成交结果及成交金额。 *、本次成交价款中不包括买受人应向其他部门缴纳的过户费、交易费、契税等各种相关税费以及未知的各种费用。产权过户过程中涉及的税、费除按照国家规定由转让方承担以外,其他*切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转让方承担移交转让标的前所涉及的水、电、气、物业等费用,转让标的移交后所涉及的水、电、气、物业等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意向受让方受让标的资产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和购房条件,且不违背中国境内的房地产政策,如因不符合前述约定导致产权不能过户或本次交易无效的,由此产生的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 *、其他情况详见评估报告。 | ||||||
转让方信息 | |||||||
转让方名称: | 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系方式]许昌分行 | 法定代表人: | 马立 | ||||
统*社会信用代码: | ****************** | 经济类型: | 国有参股公司 | ||||
注册地址: | 河南省许昌市市辖区河南省许昌市建安大道东段 | ||||||
批准单位: | 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系方式] | ||||||
批准形式: | 批复 | ||||||
批准文号: | 关于同意许昌分行处置长葛金色家园房产的批复 | ||||||
交易条件 | |||||||
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重新挂牌 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
价款支付方式: | *次性支付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受让方应在成交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合同生效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付清成交价款。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 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保证金设定: | 保证金金额:***万元 交纳时间:信息公告期内交纳 交纳方式:银行转账 保证内容:意向受让方保证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公平竞买,按规定及时签署成交文书、产权交易合同和按时付清成交款。 处置方式:若受让成功,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若受让未成功,则全额无息退还。未按规定签署成交文书或未按规定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未按约定时间付清价款的,均视为违约,其所交保证金不予返还。保证金用于优先冲抵交易中心损失,后冲抵转让方成交价款和其他损失。 | ||||||
相关: | |||||||
报名指南 | |||||||
报名手续: | 公告期内提交申请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交纳保证金(交纳保证金请使用本人/单位账户) | ||||||
中心联系人: | 王女士 | 联系人电话: | ****-******** | ||||
中心地址: | 河南省郑州市铭功路**号豫港大厦**楼 |
报名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