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比招标网> 政府采购 > 2020年学生课桌椅采购项目质疑答复
更新时间 | 2020-09-07 | 招标单位 | 我要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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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学生课桌椅采购项目质疑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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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答复供应商:成都市森德教学设备有限公司(地址:成都市新津区文井乡大明村,邮编:******)法定代表人:谢德贤(职务:总经理,电话:***********)委托代理人:张红亮(职务:经理,电话:***********)质疑答复人:成都市新津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成都市森德教学设备有限公司因认为****年学生课桌椅采购项目(项目编号:新津区政采招〔****〕***号)的中标结果使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于****年*月**日向我中心提出书面质疑。我中心高度重视,当日依法予以受理,*是当日向成都市新津区教育局和成都图体科技有限公司发出《采购项目质疑告知函》,并要求在规定时限内作出书面答复说明;*是按照成都市新津区教育局的申请于****年*月*日组织原项目评标委员会对质疑事项所涉内容协助答疑。现根据原项目评标委员会复核后做出的说明,我中心就质疑事项答复如下:质疑事项*:供应商成都图体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大号对应(*-*号可调)、中号对应(*-*号可调)学生课椅样品,背靠点距座面高的尺寸不符合**/*****-****《学校课桌椅功能尺寸及技术要求》“背靠点距座面高(*):*号***毫米,*号***毫米,*号***毫米,*号***毫米,*号***毫米,*号***毫米。”答复:原项目评标委员会认为该项质疑存在两个问题:其*,没有“背靠点”的说法,此项不成立。其*,样品提要求*.*.*中“大号课桌椅对应(*-*号可调高度)任意规格*套,中号课桌椅对应(*-*号可调高度)任意规格*套,共两套。”每*型号对应的尺寸各不相同。质疑事项*:供应商成都图体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大号对应(*-*号可调)、中号对应(*-*号可调)学生课椅样品,座面有效深的尺寸不符合**/*****-****《学校课桌椅功能尺寸及技术要求》“座面有效深(**):*号***毫米,*号***毫米,*号***毫米,*号***毫米,*号***毫米,*号***毫米。”答复:原项目评标委员会认为,依据**/*****-****《学校课桌椅功能尺寸及技术要求》指向**/*****的要求,**/*****又指向**/*****-****《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要求中*.*主要尺寸及其偏差中**项“尺寸偏差”“所有尺寸偏差为±*”的规定,供应商成都图体科技有限公司的样品尺寸符合要求,此项质疑不成立。质疑事项*:供应商成都图体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学生课桌椅样品,课桌斗、椅立柱贴有标识,样品不是盲样。答复:原项目评标委员会认为,关于该项标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学校课桌椅功能尺寸及技术要求》中*.*产品标志“按本标准生产的课桌和课椅,附着永久性标牌,按表*标明型号及学生身高范围。标牌的颜色也符合表*的规定”。因此这种标志是要求必需的,符合盲样要求,该项质疑不成立。质疑事项*:供应商成都图体科技有限公司未提供投标产品的型号。答复:原项目评标委员会认为,项目名称:****年学生课桌椅采购项目,项目编号:新津区政采招〔****〕***号,招标文件*.*.*投标报价表中规定“规格型号”而未单独提出型号。该项质疑不成立。综上,根据原项目评标委员会的复核意见,质疑事项不成立。窗体底端 质疑人对本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依法提起投诉。 感谢贵公司对我中心的关注和支持,欢迎参与成都市新津区本级政府采购活动。(联系人:岳老师;联系电话:***-********;联系地址:成都市新津区迎宾大道***号*区*楼) 成都市新津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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