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水镇东岔村**组广场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天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宽甸县过街楼东街兴隆欢乐城**栋*单元***室(路政局对面))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名称:灌水镇东岔村**组广场项目
预算金额:人民币***,***.**元。
采购需求:新建沥青广场****平方米,***路灯*盏,健身器材*组,挡墙**米等。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执行对中小企业、监狱、残疾人企业相关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级)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获取采购文件
地点:辽宁天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宽甸县过街楼东街兴隆欢乐城**栋*单元***室(路政局对面))
地点:辽宁天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宽甸县过街楼东街兴隆欢乐城**栋*单元***室(路政局对面))
地点:辽宁天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宽甸县过街楼东街兴隆欢乐城**栋*单元***室(路政局对面))
*、质疑与投诉
* 、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注:现场领取;本项目应由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及以上资料报名;以上资料带原件留盖公章复印件*份,不满足上述要求的供应商将谢绝领取采购文件。非现场领取;供应商须将上述材料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后致电****-*******,邮件主题“灌水镇东岔村**组广场项目-领取采购文件”并写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在领取文件截止时间前资料审查通过后,代理机构会将采购文件电子版发送至供应商邮箱。开标当天须提供上述材料加盖公章复印件*套。
名称:宽甸满族自治县灌水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李先生 电话:***********
名称:辽宁天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
开户行:丹东银行运兴支行
账号:**************
项目联系人:王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