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地 址: 沈阳市于洪区黄海路**号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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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邮箱地址: ************@***.***
账户名称: 沈阳市于洪区财政事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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