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比招标网> 政府采购 > 吉林省长春市国安公证处快速黑白复印机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更新时间 | 2020-05-29 | 招标单位 | 我要查看 |
截止时间 | 我要查看 | 招标编号 | 我要查看 |
项目名称 | 我要查看 | 代理机构 | 我要查看 |
关键信息 | 我要查看 | 招标文件 | 我要查看 |
每天更新 15000 条招标信息
涵盖超过 1000000 家招标单位
采购方式: 询价 项目编号: **-****-**-*****
*、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吉林省长春市国安公证处快速黑白复印机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 * 月**日
*、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根据财政部《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号)、《关于疫情防控期间依法依规创新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运行方式的通知》(吉公管办﹝****﹞*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在疫情防控期间,我们将对本项目相关采购事项做出如下调整:
(*)响应文件提交方式由现场接收变更为接收邮寄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
*.邮寄地址。各供应商应通过邮寄方式,按照询价通知书要求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邮寄至:
收件地址: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联系方式])
吉林省长春市华新街***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
收件人:冷建兴 冯爽 联系电话:****-******** ********
*.标识要求。应在响应文件外包裹的显著位置上清晰注明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接收文件。中心联系人签收邮件的时间为收到响应文件时间。
*.投标人的风险。逾期送达、不符合本公告标识要求的、邮寄过程导致包装密封出现破损的、采用费用到付的方式、寄错地址的响应文件,中心拒绝接收。未按询价通知书要求密封(询价通知书第*章投标人须知**.*条规定要求)的响应文件,响应无效。
(*)评审过程中需要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变更为询价小组通过电话联系供应商代表。需要提交书面文件的,供应商应按照询价小级的指示采用电子邮件(收件邮箱:************@***.***)方式提交。供应商应确保在已递交的响应文件《报价函》中提供的联系人准确无误,并确保评审期间始终保持电话畅通,否则由此导致的风险由供应商承担。
(*)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中心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不任承担这些费用。
(*)评审结束后,未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副本及相关资料将不予退还。有退还要求的,请在响应文件封面明显位置标注,我中心将在评审结束后*个工作日内,以费用到付的方式邮寄退还。供应商应确保在已递交的响应文件《报价函》中提供的通迅地址准确无误,否则由此导致的风险由供应商承担。邮寄往来造成商业机密泄露的风险由供应商承担。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吉林省长春市国安公证处
联 系 人: 潘刚
联系方式:********
(*)集中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联系方式])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华新街***号*楼
采购文件咨询人:康女士
联系电话:(****)********
日期: ****年**月**日
温馨提示:
*.若该更正公告有答疑澄清文件,请登录 (点击打开),在【政府采购业务】-【澄清文件】菜单下载答疑澄清文件。
说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公告公示信由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各市(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推送。发布责任和监督管理按《关于进*步规范招标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吉政公办[****]**号)要求执行。
报名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