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比招标网> 政府采购 > 饮用水及厂矿有害因素检测用设备采购项目
更新时间 | 2020-04-03 | 招标单位 | 我要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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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宁化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乙方:厦门联信诚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的饮用水及厂矿有害因素检测用设备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致并签订本合同:
*、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合同条款;
*.*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合同标的
解锁编辑
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产地类型 | 单价 | 金额 | 品牌 | 型号技术指标等 | 产品属性 | ||||
* | *-* | ********* | 色谱仪 | 气相色谱仪配件 | * | 套 | 进口 | ****** | ****** | 安捷伦 | *****、*****、**** | 无 | ||||
* | *-* | ********* | 光学式分析仪器 |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 | * | 套 | 进口 | ****** | ****** | 赛默飞世尔 | ******* | 无 | ||||
* | *-* | ********* | 生物、医学样品制备设备 | 火焰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 | * | 套 | 国内 | ***** | ***** | 普析 | ***-**** | 无 | ||||
* | *-* | ********* | 生物、医学样品制备设备 | 全自动双道注射式原子荧光光度计 | * | 套 | 国内 | ****** | ****** | 海光 | ***-**** | 无 | ||||
合计: | *******.**** |
*、合同总金额
*.*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佰*拾*万*仟*佰元整元(¥*******.****)。
*、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 **) 天内交货;
*.*交付地点:福建省*明市宁化县东大路业主指定地点;
*.*交付条件:货物到达现场后,由业主进行基本质量和数量检验合格即为现场交货,产品安装调试结束,经业主验收合格即为最终交货。
*、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详见本采购项目相关文件。合同标的: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等。
*、验收
*.*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验收标准:所有货物均必须按照国家规定标准、制造商产品验收标准及合同相关内容进行验收。*.* 验收程序:货物验收分出厂检验、安装调试检验及最终验收*个阶段。*.*出厂检验:乙方在货物出厂前,应按产品技术标准规定的检验项目和试验方法进行全面检验。乙方应随同货物出具原厂地证书,结果必须符合前款验收标准的要求。*.*安装调试检验:①货物到达甲方现场后,由甲方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基本质量和数量的检验(但不作为最终合格的认定), 经检验的货物必须能完全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②货物安装调试(包括整机性能测试)过程,乙方应作详细检验的记录。安装调试检验结果应符合制造厂产品标准和合同规定的技术要求,检验记录应真实,其原件必须提供给甲方。*.*最终验收:货物经安装调试后,试运行**天后开展最终验收。由甲方组织最终验收,现场设备验收按国家行业标准进行,经验收的所有设备安装调试后的各项技术参数、性能指标配置及其质量等均必须符合合同要求,并达到国家强制标准,其结果由双方确认。现场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最终验收合格报告。
*.*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解锁编辑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预期支付时间(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
* | ** | 货物经最终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额的**%, | |
* | * | 余款*%*年后无质量问题付清。 |
*、履约保证金
无。
*、合同有效期
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或依本合同约定合同解除或终止。
**、违约责任
**.*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按时足额交货的(不可抗力除外),在乙方书面同意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条件下,甲方有权选择同意延长交货期还是不予延长交货期,甲方同意延长交货期的,延期交货的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甲方有权从未付的合同货款中扣除。延期交货违约金比率为每迟交*天,按迟交货物金额的*.*%。但是,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总额不得超过迟交货物部分合同金额的*%。**.*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或双方另行确定的延期交货期按时足额交货的(不可抗力除外),每逾期*天,乙方应按迟交货物金额的*.*%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甲方有权从未付的合同货款中予以扣除。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甲方所受的损失。**.*若乙方不能交货的(逾期**个工作日视为不能交货,因不可抗拒的因素除外)或交货不合格从而影响甲方正常使用的,乙方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 *%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如果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供服务的,每逾期*天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元违约金,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所受的损失。
**、知识产权
**.*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并按本合同约定追究其违约责任。
**、解决争议的方法
**.*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日内向另*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合同条款
(*)免费质保期限:*年(耗材除外),自产品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乙方结合设备的安装、调试及试运行过程,有计划地对甲方派出的管理、维护人员进行设备的基本知识、使用、维护及保养技术的现场培训,培训时间不少*天,人员不少*人,以保证设备的良好运行。(*)仪器到货后,乙方即派工程师到客户实验室免费安装、严格按照仪器性能指标进行调试及现场培训。(*)乙方保证按投标的承诺向甲方提供设备。对甲方的服务要求*小时作出响应,**小时内到现场(如电话中及远程诊断无法解决),**小时内排除故障,并出具维修维护报告,若配件损坏,乙方应免费更换损坏的*部件,修理费用由乙方负责,其差旅费用(包含住宿、交通、生活补助等)由甲方承担。如保修期内因故障停机,按停机时间双倍顺延保修期。(*)保修期满后,如遇设备故障,乙方应及时处理设备故障等质量问题,接到甲方故障通知,响应时间≤*小时;若电话指导无法排除故障,乙方技术员应在**小时内到场进行检查、维修,**小时内排除故障,并出具维修维护报告。若配件损坏,仅收取*配件费用,免收修理费及其差旅费等费用。
**、其他约定
**.*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纸质文件*式*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其他:□无。□无。
甲方: | 宁化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乙方: | 厦门联信诚有限公司 |
住所: | 宁化县中山路**号 | 住所: | 厦门市湖里区湖里大道**号联发大厦*层***室 |
单位负责人: | 单位负责人: | 李鹏 |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
联系方法: | *********** | 联系方法: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湖里支行 | |
账号: | 账号: | ******************** |
签订地点:宁化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报名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