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比招标网> 政府采购 > 东至县大渡口镇麻桥路一宗1,943.93平方米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转让公告
更新时间 | 2020-03-13 | 招标单位 | 我要查看 |
截止时间 | 我要查看 | 招标编号 | 我要查看 |
项目名称 | 我要查看 | 代理机构 | 我要查看 |
关键信息 | 我要查看 | 招标文件 | 我要查看 |
每天更新 15000 条招标信息
涵盖超过 1000000 家招标单位
东至县大渡口镇麻桥路*宗*,***.**平方米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转让公告
本转让方(池州大渡口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拟公开转让持有的东至县大渡口镇麻桥路*宗*,***.**平方米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现委托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按本公告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并组织交易活动。
*、本次转让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产权转让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形;
*、我方已认真考虑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切交易风险;
*、我方已充分了解并承诺在产权转让过程中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相关交易规则及各项规定,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产权交易合同签署后,我方承诺按照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收费办法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及时支付交易服务费用,不因与受让方任何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任何原因拒绝交纳或主张退还交易服务费用;
*、转让标的简况
东至县大渡口镇麻桥路*宗*,***.**平方米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标的代码:******)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该宗土地使用权不动产权证编号为皖(****)东至县不动产权第*******号,权利人为池州大渡口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共有情况为单独所有,权利类型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权利性质为出让,用途为工业,土地使用权面积为*,***.**平方米,使用期限至****年*月**日。
*、转让标的的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博文房地产评估造价集团有限公司。
*、评估报告名称及文号:《土地估价报告》((京)博文(****)(估)字第***号)。
*、评估结果:截至评估基准日,池州市东至县大渡口镇麻桥路(大渡口经济开发区)的*宗工业用地国有土地使用权市场评估价值为人民币*拾*万*仟元整(¥***,***.**)。
*、转让方
*、转让行为的内部决策及批准情况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转让底价:人民币**.**万元。
(*)自《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受让方*次性付清标的全部转让价款。
*、与标的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意向受让方承诺:受让方在取得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个工作日内,凭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按照转让标的移交日现状与转让方办理转让标的移交,无正当理由不接收的,即视同转让方已按期完成标的的移交,转让标的自移交之日起的管理责任及风险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转让方与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意向受让方承诺:受让方自转让标的移交之日起*年内应依法依规进行开发建设,不得闲置,否则,转让方有权解除《产权交易合同》,由此产生的*切经济、法律责任及风险由受让方自行负责,与转让方、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无关。
(*)意向受让方承诺:《产权交易合同》为成交各方在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产权交易平台达成产权交易的签约合同;具体过户时,如不动产管理部门要求提供指定版本的合同,受让方自行按要求补充提供不动产管理部门要求规范版本合同,转让方有义务按照要求配合受让方完善补充不动产管理部门要求的规范版本合同(不动产管理部门要求提供的指定版本合同作为办理产权过户时所用,成交各方产权交易具体约定以《产权交易合同》为准)。
(*)意向受让方承诺:对拟定的《产权交易合同》(样本)内容已全面了解,且无异议并遵照执行。
意向受让方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内资企业法人,且具有服装生产加工相关经营范围。
(*)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信息发布自动终结。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工作日*:**至**:**,**:**至**:**。
*、交易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万元。
*、交易保证金处理:
*.公告期间,在转让方设定条件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意向受让方已提出有效受让申请并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单方撤回申请的。
*.公告期结束,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所有意向受让方均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或参加后续竞价程序但均未报有效报价导致标的流标的。
*.受让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或未按相关要求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意向受让方发生以上(*)或(*)项下的违约行为,导致《产权交易合同》无法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对转让标的进行重新公告交易。重新公告交易时,违约的意向受让方不得报名参加竞买;重新公告交易的标的成交价款低于本次交易的标的成交价(对于没有产生成交价的,标的底价视为标的成交价)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本次交易的交易服务费用及因意向受让方违约而重新公告导致交易的标的成交价款迟延履行期间的滞纳金(交易的标的成交价款迟延履行期间为本次交易付款期限届满次日起至重新交易付款期截止之日,滞纳金按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双倍计算),均由违约的意向受让方承担,由转让方追究违约的意向受让方的相关经济和法律责任。
(*)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的交易方式的,在受让方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后*个工作日内,成交双方向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支付约定的交易服务费用,否则,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于受让方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后的次日起第*个工作日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成交双方的交易服务费用。
(*)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意向受让方,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本项目意向受让方资格审查后*个工作日内退还。
(*)报名地点
(*)转让文件
(*)报名时应提交的主要资料
(*)意向受让方资格审查
(*) 交易方式
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确定为受让方。受让方应按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的通知要求进行报价(报价不得低于转让底价,如低于转让底价的或未按要求报价的视同接受转让底价,并以转让底价作为报价),该报价确定为成交价;并按通知要求签订《产权成交确认书》。
确定最终成交价格及受让方后,确定的受让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如意向受让方采取非现场网络竞价的,则应于竞价结束后*个工作日内到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如意向受让方采取现场网络竞价的,则应于竞价结束后现场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
*、加价幅度由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确定并另行通知。
竞买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交易平台()的、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由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确定交易时间,并另行通知。
受让方应于签订成交确认书(《产权成交确认书》/《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依据成交确认书(《产权成交确认书》/《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确定的成交价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许经理
传 真:****-*******
东至县大渡口镇麻桥路*宗*,***.**平方米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转让项目的相关公告信息以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为准。
池州大渡口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年*月**日
报名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