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地 址: 辽宁省丹东市振安区临江后街***号
联系电话: ****-*******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号远东大厦***房间
联系电话: ***-********
邮箱地址:
账户名称: 辽宁永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辽宁永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