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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师范学院德阳高级中学食堂设备购置采购项目(第二次)质疑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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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四川省采购
更新时间 2019-11-15 招标单位
截止时间 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 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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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师范学院德阳高级中学食堂设备购置采购项目(第*次)质疑答复

系统发布时间:****-**-** **:**

供应商:成都市金鑫酒店用品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林志强        

被质疑人:*川思渠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金牛区茶店子西街**号金璐天下*栋*单元****室

项目咨询地址:德阳市天山南路*段***号*楼(水果批发市场对面)

联系电话:****-*******

 

供应商:成都市金鑫酒店用品有限公司因认为成都师范学院德阳高级中学食堂设备购置采购项目(第*次)【采购项目编号:****************】招标文件中存在不合理的要求,使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于****年**月*日向我单位提出书面质疑。我单位于****年**月*日依法予以受理。

 

质疑事项如下:

质疑事项*:招标文件中要求“*交货时间:合同签订生效后*个工作日内交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按要求完成全部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理由:

事实依据*:经现场勘察,该校食堂在正常运营,如果要安装,势必会影响正常运营,要求“合同签订生效后*个工作日内交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按要求完成全部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是必然不可能完成的。该要求涉嫌为某个供应商量身定做。

法律依据*:

该要求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条第(*)款:“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质疑事项*: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应自费自行前往项目地点进行现场踏勘,明确现有设施设备与本项目采购货物的对接。”

理由:

事实依据*:该条款为实质性要求,那招标代理机构或业主方没有明确什时间、什么地方、由谁负责接待、由谁出具证明、证明投标企业去勘察了现场?否则,就会出现投标企业去现场后因无人接待,开不了勘察证明(且业主单位为学校,根据现行学校保安规定,并不是任何时间、任何人可进入学校,且勘察地点是正在运营的学生食堂,未经允许,非工作人员是不能随意进入厨房区域的),就会导致投标企业因开不了勘察证明、没有满足该实质性条款而被废标。

法律依据*:该要求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条第(*)款:“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质疑事项*:(*)招标文件评分标准中,实施方案**%:“投标人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实施方案包含生产组织方案、安装计划、人员配备方案、质量保证措施、人员培训方案等全部内容且内容均详细、合理的,得**分,每少*项内容或有*项内容不详细、不合理,扣*分,扣完为止。”(*)评分标准中,售后服务**%:“根据售后服务方案的合理性、可行性进行评分:(*)售后服务方案合理、可行,得**分;(*)售后服务方案基本合理、可行,得*分;(*)售后服务方案合理性、可行性较差,得*分;(*)其余(即售后服务方案不合理、不可行)或未提供,不得分。”

事实依据*:评分标准中,实施方案**%没有量化;少*项内容或有*项内容不详细、不合理,扣*分;什么叫“不详细?不命理?”没有标准。

评分标准中,售后服务**%没有量化,什么叫“合理、可行?”什么叫“基本合理、可行?”什么叫“合理性、可行性较差?”

法律依据*:该评分标准违反《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价格评审管理的通知》(财库(****)*号)第*点公开评审方法和评审因素规定,“釆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杋构采用综合评分法的,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情况,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合理设置各项评审因素及其分值”。

经审查现回复如下:

回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号》中第**条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该项要求为采购人根据实际情况所提出的要求,并未对某个供应商量身定做,而是对所有供应商统*要求。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条第(*)款相关规定。因此,贵公司质疑不成立。

回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号》中第**条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该项要求为采购人根据实际情况所提出的要求,且招标文件中并未要求提供任何勘察证明,仅要求“供应商应承诺所投产品能无缝对接现有设施设备,确保整个系统安全,正常使用”并提供承诺函,招标文件第*章中也已经明确采购人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供应商可自行与采购人联系约定踏勘时间。该项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条第(*)款相关规定。因此,贵公司质疑不成立。

回复*:该条质疑成立,经与采购人商量决定,将对评分因素进行量化。

 

综上所述,贵公司对该项目的质疑事项*、质疑事项*质疑不成立,质疑事项*成立。但由于项目实施过程中标的物及数量发生变动,项目予以废标,对于评分因素将在下*次采购文件中进行量化。

 

最后,感谢贵公司对本项目提出的宝贵意见。

质疑人对本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依法提起投诉。                                                                         

   *川思渠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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