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60001 客服热线:400-000-0388
发布公告

招标

采购

项目

机构

资讯

服务

比比招标网> 政府采购 > 大邑县教育局2019年度部分学校升降式课桌椅及办公家具设备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

大邑县教育局2019年度部分学校升降式课桌椅及办公家具设备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加入收藏 文档打印 文档导出 招标数据导出 代购招标文件 代写标书

温馨提示

此功能仅针对比比会员开放
点击注册

已有账号?立即登录

标签: 四川省采购 课桌椅 办公家具
更新时间 2019-07-10 招标单位
截止时间 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 代理机构
关键信息 招标文件
免费注册会员 即可查看 免费 招标信息

每天更新 15000 条招标信息

涵盖超过 1000000 家招标单位

立即免费注册

更多优势服务:请查看服务列表

全国免费服务热线:400-000-0388

采购公告标题大邑县教育局[联系方式]****年度部分学校升降式课桌椅及办公家具设备政府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大邑县教育局[联系方式]****年度部分学校升降式课桌椅及办公家具设备政府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公告类型采购公告
采购人大邑县教育局[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大邑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联系方式]
行政区划大邑县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包件个数*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采购人:大邑县教育局[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张志霞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集中采购机构:大邑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联系方式]地 址:大邑县晋原镇桃源大道***号邮 编:******联 系 人:刘老师联系电话:***-********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采购人:大邑县教育局[联系方式]地 址:大邑县富民路北段*号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
集中采购监督机构监督机构:大邑县财政局 电话:***-********
公告发布时间****/*/** **:**:**媒体发布时间****/*/** **:**:**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般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条第*款规定的条件,即:*.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特定资格条件:*.本项目的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其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供应商报名方式(*)招标文件免费下载 (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系统中成功提交《采购文件获取登记表》后方可参与投标);(*)供应商要参加投标,应首先登录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进入项目采购公告,点击“马上报名”,填写《采购文件获取登记表》并在系统中提交;(*)在项目采购公告下方下载招标文件;(*)咨询电话:***-********(受理服务窗口)。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招标文件免费下载 (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系统中成功提交《采购文件获取登记表》后方可参与投标);*.供应商要参加投标,应首先登录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进入项目采购公告,点击“马上报名”,填写《采购文件获取登记表》并在系统中提交;*.在项目采购公告下方下载招标文件;*.咨询电话:***-********(受理组织窗口)。
招标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招标文件获取结束时间****/*/** **:**:**
标书售价人民币*元/份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投标截止时间****/*/** **:**:**
开标时间****/*/** **:**:**
投标地点大邑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联系方式]*楼***开标室(大邑县晋原镇桃源大道***号)
开标地点大邑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联系方式]*楼***开标室(大邑县晋原镇桃源大道***号)
备注*、资金来源及预算金额:财政性资金 ;*、政府采购用款计划号:******** ;*、政府采购品目:钢木台、桌类(*******);*、预算金额(最高限价):***.**万元;*、政采信用担保融资: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中小企业供应商无需提供财产抵押或第*方担保,凭借政府采购合同可向融资机构申请融资。具体内容详见《大邑县财政局 中国人民银行大邑县支行关于印发》大财发[****]**号。*、质疑的相关说明:*.供应商对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的质疑,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提出。*.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次性提出针对同*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招标结果的范围。
网上电子开标评系统

报名地址:******************

您目前状态:非注册用户 (**部分为隐藏内容,仅对会员开放)

查看隐藏内容请先登录或注册会员 登  录 注  册 客服热线: 400-000-0388

温馨提示

您目前会员权限不足,请查看 会员服务列表,或拨打服务热线: 400-000-0388

温馨提示

很抱歉,此功能仅支持付费用户。
我要了解收费服务

温馨提示

点击此处 跳转到其他网站下载
对方网站访问的速度慢或者无法打开,都是有可能的,请多次打开尝试!

【比比网首页】

温馨提示

很抱歉,您当前的状态未登录
立即登录>>

还没有账号?点击注册

历年招标公告 更多

晋公网安备14019202000101号     Copyright©2015-现在 比比网络 版权所有 bibenet.com 晋ICP备14006571号-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