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比招标网> 政府采购 > 叶县人民法院关于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 | 2019-04-25 | 招标单位 | 我要查看 |
截止时间 | 我要查看 | 招标编号 | 我要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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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信息 | 我要查看 | 招标文件 | 我要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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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和中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叶县人民法院的委托,就叶县人民法院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采购项目(*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叶县人民法院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采购项目(*次)
*、采购编号:*******-**-**-***
*、项目简要说明: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约***万元。
*、采购内容:智能化云办公设备、办公辅助设备、室外***条屏等
*、供货期:合同签订后**个日历天
*、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的规定。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企业财务状况审计报告。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投标单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合*营业执照);
*、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后,不得有不良记录(执行财库【****】***号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
*、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下列情形之*的除外:
(*)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
(*)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上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承担*切法律责任。
*、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报名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工作时间)
*、报名地点:叶县平安佳苑*楼
*、发售时间:同报名时间。
*、发售方式:纸质,邮购需另加**元。(不提供电子文档)
*、文件售价:人民币***/份(售后不退)。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叶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
*、本次招标事项联系信息:
招 标 人:叶县人民法院
联 系 人:董先生
联系电话:****-*******
地 址:叶县*龙路东段
代理机构:中和中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郑女士
联系电话:***********
地 址:平顶山市南环路鹰轮锦苑*楼
报名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