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比招标网> 招标预告 > 阳春镇石子溪农贸市场宗地等6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更新时间 | 2017-09-01 | 招标单位 | 我要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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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春镇石子溪农贸市场宗地等*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阳春镇石子溪农贸市场宗地等*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江国土出让告字〔****〕**号
经江安县人民政府批准,将阳春镇石子溪农贸市场宗地等*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公开挂牌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宗地名称、位置、面积及建设要求
宗地
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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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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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 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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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 地
用 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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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 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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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
年期(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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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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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界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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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建设及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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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安出让〔****〕**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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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春镇石子溪农贸市场宗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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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春镇
石子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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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用地
(农贸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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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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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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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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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临街道,南临安置房,西临街道,北临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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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江规条*******************号)执行,其中容积率:≤*.**,建筑密度:≤**%,宗地不得超建筑密度实施建设,绿地率≥**%,建筑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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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安出让〔****〕**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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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桥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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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桥镇
筠田村
天堂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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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用地
(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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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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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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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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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临筠田村天堂组;南临筠田村天堂组;西临已建道路;北临*-**-**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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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江规条*****************号)执行,其中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建筑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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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安出让〔****〕**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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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安县南屏大道片区环城路南侧灯杆山地块*宗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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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安镇
灯杆山村
石王坝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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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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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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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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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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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临灯杆山村石王坝组 ,南临青苔坎村石门子组 ,西临已征地,北临已征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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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江规条*******************号)执行,其中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建筑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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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安出让〔****〕**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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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化工区***-***-***-***-*地块宗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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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春工业
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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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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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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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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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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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临天竹路南路,南临在建厂房,西临*川世大塑化有限公司,北临*川中科板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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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江工园规条〔****〕*号)执行,其中容积率:≥*.*,建筑系数:≥**%,绿地率:≤**%,建筑高度:≤**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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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安出让〔****〕**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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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化工区**-**-*
地块宗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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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春工业
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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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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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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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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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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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临草坝村小天池组,南临草坝村小天池组,西临市政道路,北临草坝村小天池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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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江工园规条〔****〕*号)执行,其中容积率:≥*.*,建筑系数:≥**%,绿地率:≤**%,建筑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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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安出让〔****〕**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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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化工区**-*地块宗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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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春工业
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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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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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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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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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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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临已征地,南临金通化工,西临已建道路,北临已征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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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江工园规条〔****〕*号)执行,其中容积率:≥*.*,建筑系数:≥**%,绿地率:≤**%,建筑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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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人资格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出让宗地的竞买。但已在我局主持的出让宗地中竞买成交,未按出让合同或者相关约定缴清土地出让金的自然人或者法人不得参与本次出让宗地的竞买。
*、竞买要求
*.本次出让宗地按已完成征地拆迁补偿安置的现状土地挂牌出让,以完成征地拆迁补偿安置的现状土地交付。江安县南屏大道片区环城路南侧灯杆山地块*宗地的征地拆迁补偿安置由县征服中心负责并确保按时交地,其他宗地的征地拆迁补偿安置由宗地所在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并确保按时交地,如果不能按时交地,由负责相应宗地征地拆迁补偿安置的主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本次出让宗地在成交后,受让方必须在成交后的**日内缴纳土地出让金成交价款总额的**%,剩余土地出让金和土地交易费在挂牌成交后**日内向出让方指定财政账户缴讫。
*.本次出让宗地在缴讫土地出让金和土地交易费后**内,江安县南屏大道片区环城路南侧灯杆山地块*宗地由出让方会同县征服中心、县住建城管局向受让方交付现状土地;其他宗地由受让方会同宗地所在的乡镇人民政府向受让方交付现状土地。若受让方不能按时缴纳土地出让金和土地交易费,交地时间顺延,且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土地出让金金额的*‰向出让人缴纳滞纳金。
*.本次出让宗地的挂牌起始价未含耕地占用税,耕地占用税等相关税费由中买方按相关规定另行缴纳。
*.竞买人持相关资格证明、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居民身份证凭缴纳的竞买保证金收据向江安县国土资源局*楼土地利用股报名,其中阳春镇石子溪农贸市场宗地需缴纳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拾万元(¥:******.**元),红桥镇*-
*.本次出让宗地的准确面积以开发建设完成后宗地的直线相交水平投影实测面积为准。
*.本次出让宗地在出让年期内不得改变土地用途,若改变用途,其土地使用权由县人民政府依法收回,重新依法组织公开出让。
*、中买人的确定
*.在挂牌期限内若只有*个竞买人参与挂牌竞价,且报价达到出让底价的,挂牌成交。
*.在挂牌期限内,若有*个及*个以上竞买人报价,在单位面积挂牌起始价基础上,每报价*次递增价人民币*拾元(**.**元),也可高于*拾元(**.**元)的倍数递增报价。
*.在挂牌期内最高报价且报价达到或超过出让底价者为中买人。
*、挂牌时间、地点
*.公告时间:
挂牌时间:
*.挂牌竞价地点:江安县国土资源局*楼土地利用股***室。
*、挂牌活动由县国土资源局主持,并接受检察、监察和公证机关的监督。本次出让宗地的公证费由中买人自行承担,其他税费按照法律规定依法缴纳。
联系电话:****-*******
开户名:江安县财政国库支付中心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川省江安县支行营业部
保证金帐号:**** **** **** *****
(报名缴款备注说明:**单位(交款单位)交江安县国土资源局关于**宗地的竞买保证金)
江安县国土资源局 江安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报名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