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比招标网> 中标公告 > 国家级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汽车电子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清单控制价编制审核(两编一...
更新时间 | 2023-11-15 | 招标单位 | 我要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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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汽车电子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清单控制价编制审核(两编*审)*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信息来源:国资委下属国企
信息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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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区块链已存证
项目名称 | 国家级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汽车电子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清单控制价编制审核(两编*审) | |
项目编号 | **************** | |
标段名称 | 国家级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汽车电子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清单控制价编制审核(两编*审)*包 | |
标段编号 | ****************** | |
招标人 | 名称 | ********** |
地址 | 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银湖北路**号绿庄大厦*楼 | |
联系人及电话 | 刘翔***********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 |
地址 | 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柏庄财富广场*号办公楼 | |
联系人及电话 | 王媛媛***********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开标时间 | ****年**月**日 | |
第*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 |
投标报价(元) | **% | |
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 | 夏春梅 | |
服务期 | **日历天内完成编制、会审及备案,且后续提供施工阶段关于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的咨询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 |
规定公示的业绩 | 项目负责人(周树平)及企业业绩: *、芜湖数字经济产业园建设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 *、皖江学院新校区*期项目北片区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 | |
主要标的信息 | 名称:国家级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汽车电子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清单控制价编制审核(两编*审)*包 服务范围:工程量清单编制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包括但不限于参加图纸交底、现场踏勘、工程量清单和控制价会审、标前优化设计后的部分工程量清单量价调整、复核标前投标人提出的质疑、参加标后中标人的提出的项目及工程量核对,以及随时提供委托人需要的数据等相关内容。*、施工过程中设计变更、签证、图纸会审等涉及造价编审的服务工作。*、提供纸质成果文件*套、电子版全套文*套、刻录光盘*张。*、提供施工阶段关于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的咨询服务。 服务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及备案工作。*、受托方服从委托方管理,保证造价编制人员接到通知**小时内到场,并做好以下各阶段服务:(*)编制阶段:要求编制人员,按规定的时间提交编制成果(与工程量清单同步提交完整的纸质版工程量计算底稿),完成清单及控制价编制任务。(*)审查阶段:参与委托人组织的会审、标前答疑,负责清单、控制价编制的释疑和说明,对提出的问题力求现场修改,确实不能现场修改的,次日内向委托人提交结果;完成编制任务后双方对清单、控制价审核、校对事宜,及时调整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中错、漏项等。(*)施工阶段:对招标、施工过程中的由于清单原因引起的疑问积极释疑、解决;督促、审查施工、监理单位工程计量和工程变更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协助完善手续。*、应自觉遵守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接受行政监督部门、主管部门及建设单位的监督管理。*、分部分项清单中如若出现少量、缺项、漏项,累计影响造价超中标价*%(含)或分部分项变更造价在**万元(含)以上的,扣除咨询费的**%,同时*年内不能参加芜湖经开区的工程量清单编制及控制价审核招标采购。分部分项变更造价在**万元(含)以上**万元以下且未超过中标价的*%(含),扣除咨询费的**%。材料价格、设备类采购价格严重偏离市场价、偏离信息价的,每发现*处****元违约金,若影响造价达上述标准,并列处理。*、清单编制及审核单位直接套用设计单位提供的工程量数据、项目特征,没有尽到审核责任导致工程量清单出现错误的,每出现*次处以*****元违约金。*、提供造价咨询服务的人员应与投标时承诺人员*致,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芜湖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芜政[****]***号)以及《芜湖市政府性重点投资建设工程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两编*会审”模式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调配所有资源,从项目前期准备、项目进度、投资、质量、人员投入等各个环节,确保造价工作的顺利完成,在约定的时间内完成造价任务。项目负责人未经许可不得调换,擅自调换的扣**万元/次的违约金;如遇不可抗力,更换的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不得低于原项目负责人;*、清单编制单位未能在委托人要求的合理期限内完成文件编制或审核,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违约责任:(*)逾期**日内的,每日按合同酬金总额的*.*%支付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日的,每日按合同酬金总额的*%支付逾期违约金,并同时抄告芜湖市相关部门。*、会审、审查、答疑、图纸交底、审计配合等各服务环节,项目负责人必须到场,未按委托方通知的时间到场,每迟到或早退*次处****元处罚,每缺席*次处****元处罚;累计缺席*次处咨询费**%处罚;*、中标单位在清单、控制价编制完成之后,应按相关规定提供盖章的成果文件,并完成成果备案手续。**、受托人违反相关保密要求,泄露相关信息的,或与第*方串通,骗取签订合同,造成国家经济损失的,须赔偿损失,触犯相关法律的,依法处理。**、投标人承诺中标后根据采购人需求,*小时内响应并及时处理。若因采购人需求须抵达现场的,中标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到场。投标时提供承诺函。 服务时间:自委托人交付施工图纸后**个日历天内,咨询人须完成全部工程量清单和控制价编制、会审及备案工作。且后续提供施工阶段关于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的咨询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服务标准: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芜湖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芜政[****]***号)以及《芜湖市政府性重点投资建设工程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两编*会审”模式实施细则》 | |
第*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安徽凯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元) | **% | |
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 | 王雪 | |
服务期 | **日历天内完成编制、会审及备案,且后续提供施工阶段关于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的咨询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 |
规定公示的业绩 | 项目负责人(朱士奇)及企业业绩: *、新建合肥百大肥西农产品物流园及周边区域征迁安置项目; *、严店乡引江济淮安置点项目(*期)。 | |
主要标的信息 | 名称:国家级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汽车电子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清单控制价编制审核(两编*审)*包 服务范围:完全响应招标人、招标文件要求 服务要求:完全响应招标人、招标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完全响应招标人、招标文件要求 服务标准:完全满足国家、安徽省及芜湖市相关管理规定以及招标人、招标文件要求 | |
第*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安徽弘泰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元) | **% | |
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 | 蒋碧霞 | |
服务期 | **日历天内完成编制、会审及备案,且后续提供施工阶段关于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的咨询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 |
规定公示的业绩 | 项目负责人(王传欢)及企业业绩: *、合肥市第*中学教育集团淝河校区项目工程总承包清单控制价 *、清华大学合肥公共安全研究院*期公共安全与应急科技创新基地、研发总部基地项目施工总承包清单控制价. | |
主要标的信息 | 名称:国家级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汽车电子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清单控制价编制审核(两编*审)*包 服务范围:*包 服务要求: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 会审及备案,提供施工阶段关于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的咨询服务 服务时间:自委托人交付施工图纸后 ** 个日历天内,咨询人须完成全部工程量清单和控制 价编制、 会审及备案工作。且后续提供施工阶段关于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的咨询服务 (合同签订之日起 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服务标准: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符合现行标准及规范要求及本合同相关约定标准 | |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 无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日 | |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 无 | |
提示 |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并在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其他采购业务-“质疑异议”菜单中提交操作,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若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日内在线向相关部门提出投诉,并在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其他采购业务-“投诉举报”菜单中提交操作。 *、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