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公示开始时间:****-**-** | 公示结束时间:****-**-** |
本****年顺义区老旧小区配电设施内线改造工程(李桥镇樱花园*区)(招标项目编号:********************),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质量 | 工期/交货期(天) |
* | 北京*元顺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 *******.** | 合格 | *** |
* | 北京聚源兴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 *******.** | 合格 | *** |
* | 北京江旺电力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 | 合格 | *** |
*、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
* | 北京*元顺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 杜翾 | / / |
* | 北京聚源兴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 胡玉玺 | / / |
* | 北京江旺电力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单姣辉 | / / |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响应情况 |
* | 北京*元顺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 完全响应 |
* | 北京聚源兴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 完全响应 |
* | 北京江旺电力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完全响应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号中第***条、第**条等规定和国家*部委《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
*、联系方式 |
招 标 人: 北京市顺义区李桥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招竣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 北京市顺义区北京市顺义区李桥镇 | 地 址: 北京市顺义区北京市顺义区顺通路西侧仓上小区商业服务楼*号 |
联 系 人: 刘伯奎 | 联 系 人: 刘雪莲 |
电 话: ***-******** | 电 话: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