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比招标网> 中标公告 > 2023年太湖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设计1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更新时间 | 2023-02-08 | 招标单位 | 我要查看 |
截止时间 | 我要查看 | 招标编号 | 我要查看 |
项目名称 | 我要查看 | 代理机构 | 我要查看 |
关键信息 | 我要查看 | 招标文件 | 我要查看 |
每天更新 70000 条招标信息
涵盖超过 1000000 家招标单位
招标公告,区块链已存证
项目编号 | 皖******** | 统*交易标识码 | ***-******************-********-******-* |
信息来源 | 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项目所在地 | 太湖县境内 |
信息发布时间 | ****-**-** **:**:** | 浏览次数 |
项目编号 | 皖********-* | |
项目名称 | ****年太湖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设计*标段 | |
招标人名称 | *********** | |
招标方式 | 邀请招标 | |
开标时间 | ****年*月*日*时**分 | |
公示时间 | ****年*月*日至****年*月**日**:** | |
招标人代表 | 叶玉清 | |
监督人员 | 姚大明 | |
第*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 |
投标费率 | 中标项目区高标准农田治理面积乘以亩均投资****元计算总价的*.***% | |
设计周期 | *个月 | |
拟任项目负责人 | 刘翔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水利行业丙级 | |
第*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凤阳县水利勘察设计院 |
投标费率 | 中标项目区高标准农田治理面积乘以亩均投资****元计算总价的*.***% | |
设计周期 | *个月 | |
拟任项目负责人 | 田井军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丙级 | |
第*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禹勤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
投标费率 | 中标项目区高标准农田治理面积乘以亩均投资****元计算总价的*.***% | |
设计周期 | *个月 | |
拟任项目负责人 | 沈鑫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水利行业丙级 | |
评标情况 | 详见评标情况*览表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招标人:*********** 地址:太湖县晋熙镇高坦路***号 邮编:****** 联系人:叶先生 联系方式:****-******* | |
异议、投诉受理 |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访问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出异议,联系人:宋女士,联系电话:*********** *、若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过在线或现场的方式向太湖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太湖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联系人:姚大明,联系电话:****-*******,在线方式,请访问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进行在线投诉。 *、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累计提交时间:*天*小时**分*秒
累计办理时间:*天*小时**分*秒
代理机构在线提交
办理意见:提交
办理时间:****-**-** **:**:**
办理用时:*天*小时**分
招标人在线确认
办理意见:通过
办理时间:****-**-** **:**:**
办理用时:*天*小时*分
交易中心在线发布
办理意见:通过
办理时间:****-**-** **:**:**
办理用时:*天*小时**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