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比招标网> 中标公告 > 裕安区青山路初中物业管理购买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更新时间 | 2022-09-15 | 招标单位 | 我要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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裕安区青山路初中物业管理购买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
裕安区青山路初中物业管理购买服务项目
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号
*、项目名称:裕安区青山路初中物业管理购买服务项目
*、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滁州市万顺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滁州市丰乐大道****号(长江财富广场)*座****-****室
成交金额:*拾*万*仟*佰元整(¥******.**元)
*、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裕安区青山路初中物业管理购买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校内公共区域环境、公共场所的保洁及管理(不含教室、教师办公室内部保洁),校园绿化等详见。 服务要求:确保地面保持洁净,无污渍、无杂物等详见。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年。如成交供应商履约良好,甲乙双方无异议后可以续签下年度合同,合同*年*签,续签不超过两次,合同金额不变。 服务标准:符合采购人和采购需求要求以及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等详见。 |
*、评审专家名单:朱红、李昌友、赵福高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采购文件规定收取
收费金额:按采购文件规定收取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市第*中学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市裕安区平桥路与齐云路交口,联系电话:***********。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市裕安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联系人:刘工,联系电话:****-*******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 *安市第*中学
地址:*安市裕安区平桥路与齐云路交口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华顶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市长安城**号楼*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福高
电话:***********
*、
*、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购需求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轮报价单
*、中小企业声明函
*安市第*中学
*安华顶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
裕安区青山路初中物业管理购买服务项目
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号
*、项目名称:裕安区青山路初中物业管理购买服务项目
*、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滁州市万顺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滁州市丰乐大道****号(长江财富广场)*座****-****室
成交金额:*拾*万*仟*佰元整(¥******.**元)
*、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裕安区青山路初中物业管理购买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校内公共区域环境、公共场所的保洁及管理(不含教室、教师办公室内部保洁),校园绿化等详见。 服务要求:确保地面保持洁净,无污渍、无杂物等详见。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年。如成交供应商履约良好,甲乙双方无异议后可以续签下年度合同,合同*年*签,续签不超过两次,合同金额不变。 服务标准:符合采购人和采购需求要求以及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等详见。 |
*、评审专家名单:朱红、李昌友、赵福高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采购文件规定收取
收费金额:按采购文件规定收取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市第*中学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市裕安区平桥路与齐云路交口,联系电话:***********。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市裕安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联系人:刘工,联系电话:****-*******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 *安市第*中学
地址:*安市裕安区平桥路与齐云路交口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华顶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市长安城**号楼*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福高
电话:***********
*、
*、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购需求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轮报价单
*、中小企业声明函
*安市第*中学
*安华顶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