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比招标网> 中标公告 > 网安大队融合通信系统无线对讲机及梅溪派出所智能化设备
更新时间 | 2021-06-08 | 招标单位 | 我要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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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闽清县公安局
乙方:福建新宇电子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的网安大队融合通信系统无线对讲机及梅溪派出所智能化设备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致并签订本合同:
*、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合同条款;
*.*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其他文件或材料:□无。□(若有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无。
*、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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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品牌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金额 | 产地类型 | 规格型号 | 产品属性 |
*-* | ******* 安全、检查、监视、报警设备 | 安全、检查、监视、报警设备 | 单口面板:韩电;双口面板:韩电;超*类信息模块:韩电;** 口接入层交换:***;吸顶喇叭:佳比;带 *** 合并式功放:佳比;监控专用硬盘:希捷等 | *(套) | ****** | ****** | 国内 | 单口面板:***·**-**;双口面板:***·**-**;超*类信息模块:***·***;** 口接入层交换:******-****-*****;吸顶喇叭:**-****;带 *** 合并式功放:**-****;广播话筒:**-**;声光报警器:**-***;半球摄像机:**-**********-*;** 路 *** 硬盘录像机:**-*****-***;监控专用硬盘**:***-***********;** 英寸液晶监视器:**-*******;管理电脑:启天 ****-****;配电箱:定制;辅材与配件:配套等 | 无 |
*、合同总金额
*.*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拾*万*仟*佰*拾元整(¥******.****)。
*、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 **) 天内交货;
*.*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闽清县采购人指定地点;
*.*交付条件: 验收合格 。
*、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按招标文件相关条款执行。
*、验收
*.*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按招标文件相关条款执行。
*.*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解锁编辑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预期支付时间(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
* | ** | 验收合格 | |
* | * | 自验收合格之日起*年期满后,*天内拨付 |
*、履约保证金
无。
*、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从双方签字盖章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起终止。
**、违约责任
按招标文件相关条款执行。
**、知识产权
**.*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无。
**、解决争议的方法
**.*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解决: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日内向另*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合同条款
按招标文件相关条款执行。
**、其他约定
**.*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纸质文件*式 *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各执* 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其他:□无。□ 无 。
甲方: | 闽清县公安局 | 乙方: | 福建新宇电子有限公司 |
住所: | 闽清县梅城镇南山路**号 | 住所: | 福建省*明市梅列区乾龙新路**栋(泉州商会大厦)**楼-*-*办公室 |
单位负责人: | 严子宜 | 单位负责人: | 黄意乌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
联系方法: | 庄警官************ | 联系方法: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明徐碧支行 | |
账号: | 账号: | ******************** |
签订地点: 闽清县公安局 签订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