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小站镇文化路人行道改造工程 (项目编号:********-**-***)成交公告
受 *********** 委托,**************** 以 竞争性磋商 方式,对 小站镇文化路人行道改造工程 实施政府采购。现将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项目名称和编号
*.项目名称:小站镇文化路人行道改造工程
*.项目编号:********-**-***
*、成交信息
采购结果列表
包号 | 中标(成交)金额(万元)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第*包 | **.**** | ************ | 天津,天津市,津南区,天津市津南农业园区管委会*楼***房间 |
详细商品信息列表
商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服务要求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单价(万元) | 总价(万元) |
小站镇文化路人行道改造工程 | 小站镇文化路人行道改造工程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个月内完成 | 项 | *.* | **.**** | **.**** |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陈乃禾,郝为镇 贺会立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 王菲
*.联系电话:***-********
*、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
*.采购人地址: 天津市津南区
*.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戴工:********
*、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津南区国家农业园区管委会*楼(津南行政许可中心旁边)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代理费用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费用收费标准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支付,取费标准根据《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号)计取
代理费用收费金额(元)
****.**
*、质疑、投诉方式
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津南区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未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的名称和其不符合项
被推荐潜在投标人名单和推荐理由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推荐意见
*、成交结果公告期限
结果的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
**、竞争性磋商文件公告
采购文件:
****************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