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比招标网> 中标公告 > 包头市东河区人民法院审判法庭调解会议桌椅等采购项目采购结果公告
更新时间 | 2020-05-25 | 招标单位 | 我要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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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东河区人民法院审判法庭调解会议桌椅等采购项目采购结果公告 | |||||||||||||
项目名称: | 包头市东河区人民法院审判法庭调解会议桌椅等采购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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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包采磋〔****〕****号 | ||||||||||||
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 ********** | ||||||||||||
评审日期: | ****年**月**日 | ||||||||||||
公示日期: | ****年**月**日—****年**月**日 | ||||||||||||
公示期限: | *个工作日 |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
供应商投标资格: | *、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第**条的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且有能力履行招标内容要求,并能够承担本招标项目实施任务;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未被列入失信惩戒、无行政处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 *、投标人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办事平台”供应商注册成功,为“有效”状态。 | ||||||||||||
采购人名称: | 包头市东河区人民法院 | ||||||||||||
采购人地址: | 包头市东河区新中西路 | ||||||||||||
采购人联系人: | 白达来 |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 |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内蒙古和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 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传媒大厦*座**层****室 | ||||||||||||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 ************ | ||||||||||||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 中行包头市传媒大厦支行 | ||||||||||||
项目负责人: | 内蒙古和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 | ||||||||||||
采购文件: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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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标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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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成员: | 史润斌、赵永红、贺迎春 | ||||||||||||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条。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东河区人民法院、内蒙古和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 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 |||||||||||||
内蒙古和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