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工程项目合同协议书政府采购合同编号:****-**-************-*发包人(全称): *********** (甲方)承包人(全称): *************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宁乡市北门农贸市场提质改造项目 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宁乡市北门农贸市场提质改造项目 (*)工程地点:宁乡市玉潭中路***号北门农贸市场(*)资金来源:政府资金 (*)工程内容: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对农贸市场内门面、摊位进行提质改造,包括电子屏、消防安保设备增设,地砖、墙砖、墙面粉刷,大棚维护、场内吊顶、卷闸门、广告位、水电、流动摊位、车位标线改造等。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览表》(*) (*)工程承包范围: 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对农贸市场内门面、摊位进行提质改造,包括电子屏、消防安保设备增设,地砖、墙砖、墙面粉刷,大棚维护、场内吊顶、卷闸门、广告位、水电、流动摊位、车位标线改造等。 *、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元项目改造完成后,整体移交甲方,包括设备、图纸、施工方案等。 *.付款方式及验收: 工程主体完工前支付不超过合同金额的**%,峻工验收合格并经宁乡市财政预决算(投资)评审中心审核后**个工作日内支付到合同金额的**%,另*%作工程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期为*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计算,质量保证期到期后无质量问题,采购人在**个工作日内支付余款。 其他说明:无 *.合同价格形式:总价合同*.付款人: *********** 通过国库集中支付*、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唐岳霖*、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起构成合同文件:(*)中标通知书(如果有)(*)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通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其他合同文件。*、承诺*.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签订时间本合同于: 双方签章后生效 日签订。*、签订地点***********签订。**、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年*月**日生效 **、其他条款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甲方权利与义务 *、开工前*天,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基本水、电条件。 *、甲方派驻工地代表,负责监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协助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协助乙方确保周围建筑物及装修、设备管线、绿化等不受损坏。 *、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 乙方权利与义务 *、参加甲方组织的现场交底。 *、指派唐岳霖为项目经理,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按照施工图纸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编制工程结算及时与甲方办理竣工验收。 *、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清除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协调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并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任何设备。 *、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安全生产 *、甲方或乙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否则,由此导致有关部门不批准、不验收或造成安全事故,由责任方负责。 *、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进行施工。对于装修工程,乙方除应安装施工钢架等设施设备外,必须安装符合安全标准的防护网。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任何安全事故(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人员、财产,第*人的人身、财产)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由此引发的*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乙方应对项目施工人员进行法律意义上的安全教育,施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乙方要对项目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生产设施设备负全部责任,并为施工人员缴纳相应保险,保险费用由乙方负责支付。乙方应承担施工过程中的人身安全、生产事故造成的损失和产生的法律责任。 *、乙方须如期、如数支付农民工工资,如乙方未按时支付农民工工资引起的*切法律后果,由乙方负责。 违约责任 *、甲方按要求支付工程款,如未按期付款,应向乙方支付延期付款违约金。 *、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天,乙方应按日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千分之*的违约金,并承担违约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 *、工程质量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应无偿返工或修复,因此而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乙方应妥善保护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不变损害,否则应照价赔偿。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承担*切损失,并属乙方违约。 *、因*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出现原因*方应书面通知对方,签订合同终止协议,责任方除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赔偿对方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 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解决纠纷: □ 提请仲裁 ?向宁乡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本合同协议书 (*)成交通知书 (*)响应文件 (*)政府采购合同 (*)谈判文件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其他合同文件 发包人(全称): | ***********(公章) | 承包人(全称): | *************(公章) |
组织机构代码: | ****************** | 组织机构代码: | ****************** |
地址: | 宁乡市玉潭镇花明北路***号 | 地址: | 湖南省长沙市宁乡县大成桥镇青泉社区神塘组*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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