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机构名称: 发布人: 联系人电话:
************受中共凌云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委托,于****年**月**日就《办公设备》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谈判,现就本次采购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采购项目名称:办公设备。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范围:办公设备。
*、首次公告媒体及日期:本项目于****年**月**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等网上发布了采购公告。
*、成交公告日期: **** 年 ** 月 ** 日
*、评审(谈判)时间:****年**月**日。
评审(谈判)地点:************会议室(百色市龙景街道龙腾路长鸿荣业大厦*楼会议室)。
谈判小组成员名单: 蓝雪华、张树球、何伟贤(业主评委) 。
*、成交信息:
*.成交单位名称:************,
*.成交单位地址:南宁市沿海开发区金象*区莲花街**号,
*.竞标价为:人民币(大写)*拾*万*仟*佰*拾元整(¥******.** ),
*.交货期:至签订合同之日*个工作日内;
*.主要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详见)。
*、联系事项: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蒙小剑 电话: *********** 传真:****-*******。
采购单位联系人:陈勋 联系电话:***********
*、说明: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如对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质疑联系人:蒙小剑 质疑电话:***********
(*)质疑人或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
(*)被质疑人或被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等。
(*)质疑或投诉的事实及理由。
(*)有关违规违法的情况和有效证明材料。
(*)质疑人或投诉人的签章及质疑或投诉时间。
如不按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投诉,不予受理。
************
****年 **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