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比招标网> 中标公告 > 内蒙古马留面粉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商品粮大省奖励资金项目采购结果公告
更新时间 | 2019-07-18 | 招标单位 | 我要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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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商品粮大省奖励资金项目采购结果公告 | |||||||||||||||||||||||||
项目名称: | *****************年商品粮大省奖励资金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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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包采磋〔****〕****号 | ||||||||||||||||||||||||
评审日期: | ****年**月**日 | ||||||||||||||||||||||||
公示日期: | ****年**月**日 | ||||||||||||||||||||||||
公示期限: | *个工作日 |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
供应商投标资格: | 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此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投标人须是所投产品的生产制造商或经销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所投产品的生产、销售等相关内容;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经销商需提供生产厂商出具的销售授权书); (*)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办事平台”供应商注册为“有效”状态;(*)参加采购活动前年内在“信用中国”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投标单位不得采用挂靠、转包、虚报业绩或代为投标等形式,*经发现,其投标无效并负责赔偿招标人全部损失;报名及领取磋商文件:供应商报名(领取磋商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①营业执照副本、②税务登记证副本、③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证合*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④、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⑤、经销商需提供生产厂商出具的销售授权书⑥、网站截图等上述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各*套接受资格初审(仅限于购买招标文件),资格初审通过后方可购买采购文件。同时还需要投标人提供采用**纸打印的单位联系方式信息,包括投标人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座机及手机号)、传真、纳税人识别号、开户行及账号、单位地址及邮箱等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注:(*)未在本公司报名登记且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磋商无效。(*)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根据《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要求为了避免同*品牌产品出现多个投标人的现象,此项目明确核心产品的同*品牌只能由*家供应商参加。(*)本次招标设备中核心产品为:小麦色选机、气控磨粉机、数控拉丝机 | ||||||||||||||||||||||||
采购人名称: | ************* | ||||||||||||||||||||||||
采购人地址: | 包头市昆区友谊大街**号街坊 | ||||||||||||||||||||||||
采购人联系人: | 陈奎海 |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 |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 |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 内蒙古包头市昆都仑区钢**街坊*栋**号 | ||||||||||||||||||||||||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 |||||||||||||||||||||||||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 ************ | ||||||||||||||||||||||||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芳汀支行 | ||||||||||||||||||||||||
项目负责人: | 小李 | ||||||||||||||||||||||||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
采购文件: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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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标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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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成员: | 郭志萍、关丽琪、陈奎海 | ||||||||||||||||||||||||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条。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 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 |||||||||||||||||||||||||
*************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