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比招标网> 中标公告 > [黟县]黟县雪亮工程网络租赁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中标公告
更新时间 | 2019-05-23 | 招标单位 | 我要查看 |
截止时间 | 我要查看 | 招标编号 | 我要查看 |
项目名称 | 我要查看 | 代理机构 | 我要查看 |
关键信息 | 我要查看 | 招标文件 | 我要查看 |
每天更新 70000 条招标信息
涵盖超过 1000000 家招标单位
本项目(项目编号:************-*)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政府采购,现将具体成交情况公告如下 | |||||||
项目名称 | 采购期限 | 采购人 | 采购代理机构 | 中标供应商 | 中标金额 | 主要中标标的 | 评标专家名单 |
黟县雪亮工程网络租赁服务采购项目(第*次) | 网络链路租赁期为*年,链路应在中标后*个月内部署完成。 | 名称:***** 地址:黟县碧阳镇宏村大道***号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 | 名称:************ 地址:黄山市屯溪区湖边路*号(徽建控股集团*楼-*) 项目负责人:章工 联系方式:****-******* 收费标准:按合同约定 收费金额:*****元 | 模块*: 名称:**********黄山分公司 地址: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新安北路**号
模块*: 名称: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安徽有限公司黄山分公司 地址:黄山经济开发区梅林大道 ** 号 | 模块*: *******元
模块*: *******元
| 模块*: 名称:前端接入链路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条 单价:***元/月/条 模块*: 名称:前端接入链路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条 单价:***元/月/条 | 鲍纯朴 冯 瑜 胡 浩 李 莹 董丽丽 |
项目类别 | □货物类 √服务类 | ||||||
项目服务要求 | (*)提供黟县***个点位共计***路治安监控及智能交通摄像机前端接入链路,网络设备、传输光纤等涉及网络传输部分,全部由运营商提供。前端接入采用乡镇接入交换机-光电转换器(局端)-光电转换器(终端)-前端交换机-摄像头方式,每个前端交换机上行通过千兆接口与市-县-乡*级骨干网络的乡镇接入交换机互联,下行通过千兆接口与摄像头互联。运营商提供的前端网络设备必须为室外使用设备,工作温度区间在-**℃~+**℃,单点接入带宽不小于*****。 (*)提供*条交警接入专线,带宽不低于万兆。 (*)提供*条基层队所接入专线,带宽不低于千兆。 (*)提供**条社会资源整合链路接入专线,带宽不低于千兆。 (*)提供*套**数据流量卡,用于警务车载监控系统**图像回传。 运营商提供的光纤通信线路应专网专用,不得复用于其他业务。 | ||||||
中标供应商业绩 | **********黄山分公司: *、合同名称:黄山市公共安全视频大数据系统(“雪亮工程”)项目网络及机房租赁采购项目 *、合同名称:黄山市公共安全视频大数据系统(“雪亮工程”)项目网络及机房租赁采购项目-模块 *-休宁子合同 *、合同名称:黄山市公共安全视频大数据系统(“雪亮工程”)项目网络及机房租赁采购项目-模块 *-祁门子合同 *、合同名称:黄山市公共安全视频大数据系统(“雪亮工程”)项目网络及机房租赁采购项目-模块 *-黄山区子合同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安徽有限公司黄山分公司: *、合同名称:歙县平安城市 **** 年高清视频防控系统项目 *、合同名称:休宁县“平安城市”第*期高清视频防控系统合作协议(*阶段) *、合同名称:休宁县“平安城市”第*期高清视频防控系统合作协议(*阶段) *、合同名称:公共安全视频大数据系统(“雪亮工程”)项目网络及机房租赁采购合同模块 * | ||||||
其他 | *、采购公告(投标邀请书)发布日期:****年*月**日; *、开标(采购)日期:****年*月**日; *、本中标公告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对中标结果有质疑的,投标人最迟应在本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黄山市屯溪区湖边路*号(徽建控股集团*楼-*) ,联系电话:****-*******。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黟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联系电话:****-*******)提出投诉。 | ||||||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质疑人需要修改、补充质疑材料的,应当在质疑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