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于****年*月**日就钟山县****秋季学期至****春季学期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堂供餐食品采购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钟山县****秋季学期至****春季学期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堂供餐食品采购 项目编号:********-*-*-*****号**** *、项目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教育部等**部门关于印发《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细则》等*个配套文件的通知、自治区食安办和自治区教育厅《广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安全保障管理办法(试行)》、自治区财政厅和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广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教育厅关于规范全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地方试点县营养改善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坚持“学生健康第*”、“预防为主”的食品安全工作方针,为确保全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顺利实施,进*步规范项目食堂供餐学校食品原材料采购行为,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卫生安全,有效改善学生营养健康状况,拟对全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堂供餐食品原材料继续实行统*招标采购。****年秋季学期至****年春季学期,全县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堂供餐学校食品原材料采购将由县教育局统*公开向有资质的公司企业招标,由中标公司企业按每日膳食标准派专人专车配送等值的大米、蔬菜、肉类、调味品等食物给学校,再由学校食堂负责煮熟提供给学生食用,供应期*年。资金来源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各级政府专项资金。全县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堂供餐按****年秋季学期预算,全县中小学校共***所,学生*****人,按照相关文件及通知要求核算,每生每天*元,全年按***天计。每年资金****.**万元,服务期限*年,共需资金*****.**万元。如需进*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日期:完成时间:*个学年度(****年秋季学期至****年春季学期共约***天),如供应天数少于***天,以实际供应天数和食品实际供应量为准。 *、公告媒体及日期:本项目于****年*月**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招标公告。 *、评标日期:****年*月**日 评标地点: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评标室(贺州市鞍山西路**-*号*楼) 评标委员会名单:洪凤兰、王晖、贝宜真、杨丽珍、王漓、陈典高、黄时军 *、中标信息: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钟山县城北环西路北侧**号 中标标的:详见 供应期限:*个学年度(****年秋季学期至****年春季学期共约***天),如供应天数少于***天,以实际供应天数和食品实际供应量为准。 *、联系事项: *.招标人名称:*********** 地址:钟山县钟山镇兴钟南路**号 联系人:黄工,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贺州市钟山县滨江路*号 项目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 *.监督部门:钟山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电话:****-******* *、中标结果公告期限:自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招标文件; *.中标标的; ************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