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受建设单位委托,拟对百色学院澄碧校区*期扩建项目工科实训中心工程进行公开招标,已于****年*月**日发布了招标公告,根据建设单位要求,现发布更正公告。 *、原招标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百色学院澄碧校区*期扩建项目工科实训中心工程 *、原项目编号:**********-**-****-***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原信息发布网站: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广西百色政府采购网***.***********.***.**广西招标投标监督网***.***.***.**、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百色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网***.*****.***.**、百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更正事项、内容: *、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原为:“****年*月**日上午*时”,现更改为:“****年*月 ** 日上午*时**分”。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递交规定原为:“投标人必须于****年 *月**日下午 ** :**分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至以下账户,开户名称:百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建行百色中山支行,银行账号:********************”,现更改为:“投标人必须于****年 *月**日下午 **时**分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至以下账户,开户名称:百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建行百色中山支行,银行账号:********************”。 *、本项目开具投标保证金到账证明规定原为:“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后,应携带投标保证金交纳凭据原件于****年*月**日下午**时**分前到百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投标保证金到账证明,百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确认投标保证金在本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账后方予以出具到账证明,逾期不予受理”,现更改为:“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后,应携带投标保证金交纳凭据原件于****年*月**日下午**时**分前到百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投标保证金到账证明,百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确认投标保证金在本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账后方予以出具到账证明,逾期不予受理”。 *、请按以上更改执行,其余不变。 *、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联系人:李清靖、荣恒 电话:****-*******/***********传真:****-******* *、地址:广西百色市右江区新兴路**号川惠•国际广场丽阳天下**层**、**号(百色市川惠大酒店旁) 邮政编码:****** 特此通知。 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 ****年*月 **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