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 天津市宁河区****年分户式蓄热式电暖器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中标公告 受 **************(机关) 委托,************** 以 公开招标 方式,对 天津市宁河区****年分户式蓄热式电暖器采购项目 实施政府采购。现将中标结果公布如下: *、项目名称和编号 *.项目名称:天津市宁河区****年分户式蓄热式电暖器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中标信息 采购结果列表
包号 |
中标(成交)金额(万元)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第*包 |
***.* |
**************** |
北京,昌平区,*环以外,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超前路**号 |
详细商品信息列表
商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服务要求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单价(万元) |
总价(万元) |
天津市宁河区****年分户式蓄热式电暖器采购项目 |
* 蓄热式电暖器 功率***** 台 * * 蓄热式电暖器 功率***** 台 * |
(*)投标人提供所投产品*年的质保期;质量保证期为自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年,在质量保证期内因货物本身发生质量问题,应负责合理赔偿。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应在接到通知后在 **小时内到达现场。 (*)投标人提供货物应为全新且品质优良的合格产品,所报价格为货物的单价和货物总价,投标总价为货物单价乘以数量的总和。 (*)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及货物应采用最先进设计、生产工艺、不能因招标人提出的技术规范有遗漏、疏忽和不明确免除其提供最好原料和工艺质量的责任,若招标人提出的技术规范的确存在疏忽或不明确的地方,投标人应及时书面通知招标人,在差异未纠正之前的*切责任由投标人承担,所提供的产品应满足但不限于投标人提供的技术规范的要求,不能因为提出要求而逃避制造方的责任。 |
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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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刘丽萍,孙连慧,刘书奇,李恺 付印贺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 郑芳芳 *.联系电话:***-******** *、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机关) *.采购人地址:天津市宁河区芦台镇光明路**号 *.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付印贺:*********** *、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蓟县兴华商务中心*区***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代理费用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费用收费标准 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的通知(计价格[****]****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号)》的文件规定 代理费用收费金额(元) *****.** *、质疑、投诉方式 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机关)、**************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宁河区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未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的名称和其不符合项 被推荐潜在投标人名单和推荐理由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推荐意见 *、中标结果公告期限 结果的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 **、公开招标文件公告 采购文件:公开招标-天津市宁河区****年分户式蓄热式电暖器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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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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