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比招标网> 招标公告 > 增城区宁埔大道与黄埔区连接市政道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更新时间 | 2017-09-22 | 招标单位 | 我要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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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城区宁埔大道与黄埔区连接市政道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日
根据
*、工程名称:
*、招标单位:广州市增城区公共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联系方式]
联系人:罗工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广大工程顾问有限公司[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增城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
*、建设地点:增城区永宁街和新塘镇。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增城区新塘镇、永宁街,东接省道
*、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标段划分:
*、项目编号:
标段*:******-****
标段*:******-****-***
*、招标内容、规模:
*.*
*.*
标段*:***+***~***+***.***段按城市主干道标准建设,全线总长*.*****,
标段*:***+***.***~
*
*、中标候选人的确定:
(*)同*投标人可以申请参与*个或同时参与两个标段的投标,但不允许兼中,同时参与两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可配备同*个项目负责人及同*套项目管理人员,各标段须独立编制投标文件。两个标段同时进行评标,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控制价从高到低顺序进行独立评审,依次推荐各标段的中标候选人;
(*)若同*投标人在两个标段同时被评标委员会推荐为第*中标候选人时,则将其确定为招标控制价较大标段(即标段*)的第*中标候选人,另*标段按标段内评审排名先后顺序依次上升替补确定。
(*)如果出现某标段的第*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其他原因被取消中标资格的,仅在该标段内按照已确定的中标候选人顺序依次上升替补定标,不影响其他标段的中标候选人推荐及定标工作
(*)若某标段在确定中标候选人后,因其他原因导致该标段重新招标或中标通知书尚未发出,将不影响其他标段的中标人的确定。若两个标段中某*个标段招标失败,不影响其他标段招标工作的正常进行。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公告发布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发布招标公告时间:从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
*、项目负责人签到起始时间:
*、开标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截标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定的开标时间的信息为准。
*、投标人合格条件: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
注:①资质标准按照建市[****]***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号)承接工程。具体原则按《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号)执行。
②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师。
*、投标人自****年 *月 *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中标金额大于或等于****万元的
*、投标人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市政房建企业库建立了企业诚信档案,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为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投标人已按照附件*、*、*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注:(*)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
**、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届人大常委会第*次会议通过
**、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招标控制价。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
**、
**、本公告在
**、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其他事项:
*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办理手续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到达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办理投标登记手续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时必须同时递交《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式两份(表格可从
*
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电子版。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等招标资料费用人民币
招 标 人:广州市增城区公共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广大工程顾问有限公司[联系方式]
****
附件*: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两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本公司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不准进、*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承诺如违反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将自愿接受:通报批评,记录不良行为,列入黑名单,并暂停责任企业投标报名*年,对责任项目负责人暂停投标报名*年。多次违规的,暂停投标报名*至*年,并提请资质审批部门降低或吊销企业资质、项目经理的建造师从业资格和专职安全员安全培训考核证书。
*、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按照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的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
*、本公司如投标时选用绿色生产达标企业生产的混凝土,中标后将使用绿色生产达标企业生产的混凝土,若不遵守承诺,自愿按不履行合同约定处理。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个月。
法定代表人签字:
声明企业:
法定代表人签字:
附件*:
关于遵守招标文件和履行施工合同的声明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若成为本工程的中标人,我公司将严格遵守招标文件和履行施工合同的下列要求:
*、订立合同:在招标文件规定的限期内与招标人订立施工承包合同。
*、施工现场技术和管理人员:
(*)投标承诺及派驻现场的项目管理架构中全部技术和管理人员均为我公司员工;
(*)根据本工程建设的实际需要适当设置的项目管理架构,委派的技术和管理人员的数量、资质和实际工作能力均满足本工程建设实施要求;
(*)在收到发包人进场通知的
(*)若因技术或管理人员未按投标承诺的人员和时间到位、或人员的实际工作能力和工作表现达不到招标文件明确要求或投标文件的承诺、或工作态度存在严重不足,不适应现场工作需要,我公司愿按发包人要求撤换不合格人员,并保证后任人员的资质、资历、业绩及实际工作能力不低于前任人员的水平。
*、工期:保证尽*切力量确保投标承诺的工期。本公司充分了解和预计在施工过程中,本项目可能会存在比正常项目更多的阻碍工期的情况出现,保证不因自身原因导致实际工期超过合同竣工时间。
*、材料、设备:保证准备并供应充足的材料设备,按投标承诺的时间全部按时到位。不因任何材料、设备因素阻碍工期而影响投标承诺的竣工日期。
*、质量、安全:保证实现本工程招标文件所确定的工程质量、安全目标计划,且按增城区有关文件及本工程招标文件文明施工管理方案中的要求进行文明施工管理。
*、不发生出借资质、转包、违法分包行为。
*、不拖欠或克扣劳务人员工资,不拖欠材料、设备价款、分包合同工程款(如有分包工程)。
*、如不能履行上述承诺,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无条件地接受招标人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以下处理:
*、取消中标资格或者解除合同;
*、由招标人没收投标保证金或合同履约保证金;
*、两年内停止或永久禁止参与增城区财政资金建设工程的投标;
*、两年内停止或永久禁止在增城区承接工程或者执业;
*、对不良行为予以记录,并进行公告;
*、报增城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提请上级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罚;
*、其他行政处理决定。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法定代表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