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单位:
*************的长沙市轨道交通*号线地铁平面广告项目招标控制价,经长沙正华资产评估事务所评估、长沙市财政局审核后公示如下:
*、第*年经营权费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万元(大写:*仟*佰*拾万**仟*佰元整),未来**年每年按**%递增。
*、投标人投标报价中第*年度经营权费报价必须等于或大于招标控制价,且以后每年的年度经营权费在上*年度的基础上应逐年递增,年度经营权费递增比例为**%(不可修改)。投标报价总额的计算以第*年报价为基数,每年递增**%然后*年累加为准。第*年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的,将做为不合格投标人,予以废标。如*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招标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本项目招标文件***页投标人须知第**.*.*款内容澄清为:“开标第*步,招标代理机构当众开启并宣读投标商务文件正本中“投标函”的投标人全称、经营期限和招标代理机构认为必要的其它内容。开标第*步,由招标代理机构开启投标人的报价文件,当众宣读各投标人投标报价(唱报价文件正本“广告经营权费报价*览表”内容)和招标代理机构/业主认为合适的其它内容。招标代理机构记录人将唱标内容当即输入并在开标现场公示。投标人代表应对唱标内容及记录结果当即进行校核确认,如发现唱标内容或记录结果与投标文件不*致时,应及时当场提出,并经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代表、监督人、唱标人和记录人核实后,当即予以纠正”。招标文件中其他涉及的条款要求同时做相应澄清说明。
*、本项目招标文件***页的第*部分商务卷中“投标函”的第*点内容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