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比招标网> 中标公告 > 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二路21号光谷·陆景苑2栋4单元1层3室
| 更新时间 | 2025-03-28 | 招标单位 | 我要查看 |
| 截止时间 | 我要查看 | 招标编号 | 我要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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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键信息 | 我要查看 | 招标文件 | 我要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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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编号: | *************** | 资产类别(实物): | 房产 |
| 转让方名称: | ************ | 转让方代码: | ****************** |
| 转让方类别: | 法人 | 转让方角色: | 出让人 |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武汉市 | 挂牌价格(万元): | **.*** |
| 挂牌期间(天): | ** | 挂牌日期: | ****-**-** |
| 是否自动延期: | 是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转让事项说明: | *、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意向受让方在提交受让申请前应自行前往标的现场查看并对标的现状进行充分调查、了解,递交受让申请时须承诺已充分了解该标的的现状和瑕疵,对本次产权转让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理解并愿意承担,不因产权受让后可能产生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过户风险)对转让方和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江城产权交易有限公司进行追责和索赔。。 *、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须在*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生效后*个工作日内将产权交易服务费*次性支付至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江城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指定账户,并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产权”--个人中心--我的订单,完成对产权交易服务费的确认付款操作。价款支付方式为:(*)采用自有资金*次性支付成交价款的,受让方应在合同生效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次性支付至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江城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指定账户,并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产权”——个人中心——支付订单,完成对交易价款的确认付款操作;(*)需在交易所指定银行办理按揭贷款的,受让方须在合同生效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按照银行批款结果补交首付款至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江城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指定账户,银行将向受让方发放的按揭贷款*次性划入交易所监管账户。*、在产权交易机构发生的费用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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