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报价为项目包干总价(含税),费用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工程的工期延长等因素而调整。
*、投标人应自行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情况及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申请将不被批准。
*、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所发生的*切经济、治安纠纷和安全事故等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责任,与招标人无关。
*、投标单位不得与招标项目的施工、监理、水土保持其他相关单位有任何隶属关系和经济利害关系。
*、合同签订前须提交**%履约担保及投入本项目的主要管理人员(组织结构);中标单位出具正式监测报告后付至合同价的**%,竣工验收合格后*次性付清,付款前须提供请款报告和税票及财务要求相关资料;如因中标人原因延期完成的,每延迟*天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元。中选单位无正当理由弃标须向招标人缴纳违约金*万元人民币;且上报中介服务超市纳入黑名单。
*、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挂靠、*经查实,列入我公司黑名单,不得参与新余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含所属子公司和代建单位)后续项目的投标。 *、其他相关事项在合同中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