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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 | 2024-12-30 | 招标单位 | 我要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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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年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停车棚和充电及电梯间监控设施建设项目-电动自行车停车棚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
泾县****年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停车棚和充电及电梯间监控设施建设项目-电动自行车停车棚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泾县****年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停车棚和充电及电梯间监控设施建设项目-电动自行车停车棚
*、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泾县泾川镇桃花潭东路东郡印象*号商业楼
中标(成交)金额:*佰*拾*万*仟*佰*拾*元*角*分(*******.**元)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佰*拾*万*仟*佰*拾*元*角*分(*******.**元)
评审总得分:**.**分
*、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名称:泾县****年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停车棚和充电及电梯间监控设施建设项目-电动自行车停车棚 施工范围:主要内容包括地面硬化、新建膜结构车棚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施工工期:***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胡应昌 执业证书信息: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编号:皖****************) |
*、评审专家名单:李海、何琦、李明志(采购人代表)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中代理费用的收取标准。
*.金额:*****.**元。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宣城市泾县桃花潭东路*号、泾县泾川镇桃花潭东路南侧商业综合楼,联系电话:翟先生****-*******、汪工***********。也可在宣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出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服务指南-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泾县财政局(地址:泾县泾川镇桃花潭西路***号、电话:****-*******)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泾县********
地 址:安徽省宣城市泾县桃花潭东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泾县泾川镇桃花潭东路南侧商业综合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翟先生、汪工
电 话:****-*******、***********
*、:
磋商文件:
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
泾县****年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停车棚和充电及电梯间监控设施建设项目-电动自行车停车棚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泾县****年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停车棚和充电及电梯间监控设施建设项目-电动自行车停车棚
*、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泾县泾川镇桃花潭东路东郡印象*号商业楼
中标(成交)金额:*佰*拾*万*仟*佰*拾*元*角*分(*******.**元)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佰*拾*万*仟*佰*拾*元*角*分(*******.**元)
评审总得分:**.**分
*、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名称:泾县****年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停车棚和充电及电梯间监控设施建设项目-电动自行车停车棚 施工范围:主要内容包括地面硬化、新建膜结构车棚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施工工期:***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胡应昌 执业证书信息: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编号:皖****************) |
*、评审专家名单:李海、何琦、李明志(采购人代表)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中代理费用的收取标准。
*.金额:*****.**元。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宣城市泾县桃花潭东路*号、泾县泾川镇桃花潭东路南侧商业综合楼,联系电话:翟先生****-*******、汪工***********。也可在宣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出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服务指南-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泾县财政局(地址:泾县泾川镇桃花潭西路***号、电话:****-*******)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泾县********
地 址:安徽省宣城市泾县桃花潭东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泾县泾川镇桃花潭东路南侧商业综合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翟先生、汪工
电 话:****-*******、***********
*、:
磋商文件:
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