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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 | 2024-12-24 | 招标单位 | 我要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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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区域性智能网联汽车基础数据服务平台及数据闭环测试应用示范区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
宿州市区域性智能网联汽车基础数据服务平台及数据闭环测试应用示范区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宿州市区域性智能网联汽车基础数据服务平台及数据闭环测试应用示范区项目
*、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号**层东塔**层****室
中标(成交)金额:*仟*佰*拾*万元整(********.**元)
评审得分:**.** 分
*、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宿州市区域性智能网联汽车基础数据服务平台及数据闭环测试应用示范区项目 服务范围:建设区域性智能网联基础数据服务平台、智能网联测试车辆、路侧基础设施、数据测试应用管理系统及项目配套等。基础数据服务平台支持集成智能网联汽车、智能网联路侧设备、监控视频等各类网联数据,在此基础上提供数据处理、存储管理、集成分析等能力。数据测试闭环应用示范区包括在宿州高新区投放和运营自动驾驶车辆,建设智能网联公交示范线路和智能网联汽车数据闭环测试应用管理系统,项目建设期间如需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相关审批手续,由中标单位负责配合招标单位完成协调、审批等相关工作。项目运营服务期*年,主要包括平台运维及智能网联汽车场景运营服务等,本次招标采购需求中硬件部分及本地数据归属招标单位,并提供区域性智能网联汽车基础数据平台及智能网联汽车数据测试应用管理系统服务。 服务要求: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日历天内完成项目搭建,搭建完成验收合格后提供*年运营服务。 服务标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评审专家名单
虎号(组长),杨宝生,费文博,宁伟,孙联玲,李飞,桑胜波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执行招标文件约定
收费金额:*.* 万元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至周*,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向************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桥区人民路公园道*号(商业)*楼,联系电话:***********。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宿州数字经济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宿州市高新区华瑞科技园*#*楼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桥区人民路公园道*号(商业)*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范鹏宇、程立
电 话:****-*******、***********
宿州市区域性智能网联汽车基础数据服务平台及数据闭环测试应用示范区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宿州市区域性智能网联汽车基础数据服务平台及数据闭环测试应用示范区项目
*、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号**层东塔**层****室
中标(成交)金额:*仟*佰*拾*万元整(********.**元)
评审得分:**.** 分
*、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宿州市区域性智能网联汽车基础数据服务平台及数据闭环测试应用示范区项目 服务范围:建设区域性智能网联基础数据服务平台、智能网联测试车辆、路侧基础设施、数据测试应用管理系统及项目配套等。基础数据服务平台支持集成智能网联汽车、智能网联路侧设备、监控视频等各类网联数据,在此基础上提供数据处理、存储管理、集成分析等能力。数据测试闭环应用示范区包括在宿州高新区投放和运营自动驾驶车辆,建设智能网联公交示范线路和智能网联汽车数据闭环测试应用管理系统,项目建设期间如需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相关审批手续,由中标单位负责配合招标单位完成协调、审批等相关工作。项目运营服务期*年,主要包括平台运维及智能网联汽车场景运营服务等,本次招标采购需求中硬件部分及本地数据归属招标单位,并提供区域性智能网联汽车基础数据平台及智能网联汽车数据测试应用管理系统服务。 服务要求: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日历天内完成项目搭建,搭建完成验收合格后提供*年运营服务。 服务标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评审专家名单
虎号(组长),杨宝生,费文博,宁伟,孙联玲,李飞,桑胜波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执行招标文件约定
收费金额:*.* 万元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至周*,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向************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桥区人民路公园道*号(商业)*楼,联系电话:***********。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宿州数字经济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宿州市高新区华瑞科技园*#*楼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桥区人民路公园道*号(商业)*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范鹏宇、程立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