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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 | 2024-12-20 | 招标单位 | 我要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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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新城区市容管理社会化劝导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
泾县新城区市容管理社会化劝导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泾县新城区市容管理社会化劝导服务项目
*、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安庆路***号建材大楼
成交金额:*佰*拾*万元整(*******.**元)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佰*拾*万元整(*******.**元)
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分
*、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泾县新城区市容管理社会化劝导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采购需求中规定的市容管理范围。 服务要求:满足磋商文件所有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年(****年*月*日起计算),在该项目预算资金落实前提下,经采购人年度考核合格,可续签下*年合同,续签时间不超过*年,合同*年*签,服务价格不变。 服务标准:满足磋商文件所有服务标准。 |
*、评审专家名单:汪芸、张国标、黄学虎(采购人代表)。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按收费标准[中标价***万元以下部分(包括***万元)按*.*%收取,***万元至***万元部分(包括***万元)按*.*%收取]计费。
*、金额为:*****.**元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泾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泾县桃花潭西路**号、泾县财富鑫城**栋***-***号,联系电话:***********、***********。也可在宣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出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服务指南-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泾县财政局(地址:泾县泾川镇桃花潭西路***号、电话:****-*******)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泾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地址:泾县桃花潭西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泾县财富鑫城**栋***-***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先生、王先生
电话:***********、***********
*、
*、磋商文件:
*、主要标的信息:
*、中小企业声明函:
泾县新城区市容管理社会化劝导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泾县新城区市容管理社会化劝导服务项目
*、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安庆路***号建材大楼
成交金额:*佰*拾*万元整(*******.**元)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佰*拾*万元整(*******.**元)
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分
*、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泾县新城区市容管理社会化劝导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采购需求中规定的市容管理范围。 服务要求:满足磋商文件所有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年(****年*月*日起计算),在该项目预算资金落实前提下,经采购人年度考核合格,可续签下*年合同,续签时间不超过*年,合同*年*签,服务价格不变。 服务标准:满足磋商文件所有服务标准。 |
*、评审专家名单:汪芸、张国标、黄学虎(采购人代表)。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按收费标准[中标价***万元以下部分(包括***万元)按*.*%收取,***万元至***万元部分(包括***万元)按*.*%收取]计费。
*、金额为:*****.**元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泾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泾县桃花潭西路**号、泾县财富鑫城**栋***-***号,联系电话:***********、***********。也可在宣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出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服务指南-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泾县财政局(地址:泾县泾川镇桃花潭西路***号、电话:****-*******)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泾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地址:泾县桃花潭西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泾县财富鑫城**栋***-***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先生、王先生
电话:***********、***********
*、
*、磋商文件:
*、主要标的信息:
*、中小企业声明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