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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新城区市容管理社会化劝导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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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安徽省招标 劝导服务 服务收费标准
更新时间 2024-12-20 招标单位
截止时间 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 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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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新城区市容管理社会化劝导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

泾县新城区市容管理社会化劝导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泾县新城区市容管理社会化劝导服务项目

*、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安庆路***号建材大楼

成交金额:*佰*拾*万元整(*******.**元)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佰*拾*万元整(*******.**元)

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分

*、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泾县新城区市容管理社会化劝导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采购需求中规定的市容管理范围。

服务要求:满足磋商文件所有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年(****年*月*日起计算),在该项目预算资金落实前提下,经采购人年度考核合格,可续签下*年合同,续签时间不超过*年,合同*年*签,服务价格不变。

服务标准:满足磋商文件所有服务标准。

*、评审专家名单:汪芸、张国标、黄学虎(采购人代表)。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按收费标准[中标价***万元以下部分(包括***万元)按*.*%收取,***万元至***万元部分(包括***万元)按*.*%收取]计费。

*、金额为:*****.**元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泾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泾县桃花潭西路**号、泾县财富鑫城**栋***-***号,联系电话:***********、***********。也可在宣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出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服务指南-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泾县财政局(地址:泾县泾川镇桃花潭西路***号、电话:****-*******)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泾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地址:泾县桃花潭西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泾县财富鑫城**栋***-***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先生、王先生

电话:***********、***********

*、

*、磋商文件:

*、主要标的信息:

*、中小企业声明函:

泾县新城区市容管理社会化劝导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泾县新城区市容管理社会化劝导服务项目

*、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安庆路***号建材大楼

成交金额:*佰*拾*万元整(*******.**元)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佰*拾*万元整(*******.**元)

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分

*、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泾县新城区市容管理社会化劝导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采购需求中规定的市容管理范围。

服务要求:满足磋商文件所有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年(****年*月*日起计算),在该项目预算资金落实前提下,经采购人年度考核合格,可续签下*年合同,续签时间不超过*年,合同*年*签,服务价格不变。

服务标准:满足磋商文件所有服务标准。

*、评审专家名单:汪芸、张国标、黄学虎(采购人代表)。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按收费标准[中标价***万元以下部分(包括***万元)按*.*%收取,***万元至***万元部分(包括***万元)按*.*%收取]计费。

*、金额为:*****.**元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泾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泾县桃花潭西路**号、泾县财富鑫城**栋***-***号,联系电话:***********、***********。也可在宣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出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服务指南-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泾县财政局(地址:泾县泾川镇桃花潭西路***号、电话:****-*******)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泾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地址:泾县桃花潭西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泾县财富鑫城**栋***-***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先生、王先生

电话:***********、***********

*、

*、磋商文件:

*、主要标的信息:

*、中小企业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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