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比招标网> 中标公告 > 六安市金安区住宅老旧电梯更新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更新时间 | 2024-12-19 | 招标单位 | 我要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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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市金安区住宅老旧电梯更新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
*安市金安区住宅老旧电梯更新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号
*、项目名称:*安市金安区住宅老旧电梯更新项目
*、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滁州市南谯区龙蟠大道***号商务大厦附属楼*-*层
中标金额:*仟*佰*拾万*仟元整(********.**元)
*、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电梯*、电梯**等; 品牌:蒂升(***)、蒂升(***)等; 规格型号:*********、*********等; 数量:*台、*台等; 单价:******、******等。 |
*、评审专家名单:李雪斌、薛晓光、王国智、陶庭火、张学英、陈绪中、马仁广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集中代理项目不收费。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中标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分。
(*)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周*至周*,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方式*,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方式*,通过*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出,上传质疑文件。
若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市金安区财政局提出投诉,地址:*安市金安区佛子岭路*号*楼,联系电话:****-*******。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市金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安市安丰南路金安区政务服务中心后楼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市金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安市大华山路瑞梦花园*期商业楼西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 话:****-*******
*、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
*安市金安区住宅老旧电梯更新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号
*、项目名称:*安市金安区住宅老旧电梯更新项目
*、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滁州市南谯区龙蟠大道***号商务大厦附属楼*-*层
中标金额:*仟*佰*拾万*仟元整(********.**元)
*、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电梯*、电梯**等; 品牌:蒂升(***)、蒂升(***)等; 规格型号:*********、*********等; 数量:*台、*台等; 单价:******、******等。 |
*、评审专家名单:李雪斌、薛晓光、王国智、陶庭火、张学英、陈绪中、马仁广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集中代理项目不收费。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中标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分。
(*)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周*至周*,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方式*,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方式*,通过*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出,上传质疑文件。
若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市金安区财政局提出投诉,地址:*安市金安区佛子岭路*号*楼,联系电话:****-*******。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市金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安市安丰南路金安区政务服务中心后楼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市金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安市大华山路瑞梦花园*期商业楼西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 话:****-*******
*、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