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比招标网> 中标公告 > 安徽泾县云岭红旅小镇乡村旅游建设项目一期-太阳能热水系统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更新时间 | 2024-12-17 | 招标单位 | 我要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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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泾县云岭红旅小镇乡村旅游建设项目*期-太阳能热水系统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
安徽泾县云岭红旅小镇乡村旅游建设项目*期-太阳能热水系统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安徽泾县云岭红旅小镇乡村旅游建设项目*期-太阳能热水系统采购项目
*、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西亭工业园*号
成交金额:*******.**元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元
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分
*、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承压直热型空气源热泵主机 品牌:天承 规格型号:*****-**** 数量:**台 单价:*****.**元 |
*、评审专家名单:厉成斌、曹艳芝、陈泽兵、孙立莹、胡小云(采购人代表)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照[***万元×*.**%+(中标价-***万元)×*.**%]×**.*%计取。
*.金额:*****元。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泾县泾川镇青弋江北路和建园路交叉口、泾县开发区创业路与琴溪路交汇口,联系电话:***********、***********。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泾县牛岭水库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地址:泾县泾川镇青弋江北路和建园路交叉口)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泾县泾川镇青弋江北路和建园路交叉口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泾县开发区创业路与琴溪路交汇口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先生、耿工
电话:***********、***********
**************
**************
****年**月**日
安徽泾县云岭红旅小镇乡村旅游建设项目*期-太阳能热水系统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安徽泾县云岭红旅小镇乡村旅游建设项目*期-太阳能热水系统采购项目
*、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西亭工业园*号
成交金额:*******.**元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元
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分
*、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承压直热型空气源热泵主机 品牌:天承 规格型号:*****-**** 数量:**台 单价:*****.**元 |
*、评审专家名单:厉成斌、曹艳芝、陈泽兵、孙立莹、胡小云(采购人代表)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照[***万元×*.**%+(中标价-***万元)×*.**%]×**.*%计取。
*.金额:*****元。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泾县泾川镇青弋江北路和建园路交叉口、泾县开发区创业路与琴溪路交汇口,联系电话:***********、***********。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泾县牛岭水库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地址:泾县泾川镇青弋江北路和建园路交叉口)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泾县泾川镇青弋江北路和建园路交叉口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泾县开发区创业路与琴溪路交汇口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先生、耿工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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