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比招标网> 中标公告 > 安徽省宁国市河沥溪街道平兴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养殖场维修加固工程发包公告
更新时间 | 2024-12-17 | 招标单位 | 我要查看 |
截止时间 | 我要查看 | 招标编号 | 我要查看 |
项目名称 | 我要查看 | 代理机构 | 我要查看 |
关键信息 | 我要查看 | 招标文件 | 我要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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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条件
安徽省******************养殖场维修加固工程(项目编号:*****************)已批准建设,资金已落实。发包人为******************,项目已具备发包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发包。本项目响应文件须为电子文件,采用不见面发包。
*.项目概况与发包范围
*.* 项目名称:安徽省******************养殖场维修加固工程
*.* 项目编号:*****************
*.*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 发包方式:公开发包
*.* 项目发包内容、范围、规模:该工程为******************养殖场维修加固工程。本工程在平兴村处,本次范围为地上*层及室外部分,厂房建筑面积约****.*平方米,高度*.**米,单跨*.*米,清单工程内容为:土建工程、钢结构工程、水电工程等(具体以清单图纸为准)。
*.* 项目性质:工程施工
*.* 计划工期:***日历天
*.* 质量要求:合格(按国家现行标准执行)
*.* 建设地点:宁国市
*.** 项目控制价:*******.**元(含暂列金******元)
*.** 其他:无
*.响应人资格要求
*.* 响应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及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业绩要求:无。
*.* 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类)证书。
*.* 响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
*.*.*被宣城市各级工程建设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部门行使工程建设领域行政执法权记不良行为,至响应截止之日仍在披露期内的;
*.*.*被宣城市各级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至响应截止之日仍在披露期内的;
*.*.*被设区的市级及以上工程建设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给予明文限制交易[不得承接业务或不得进入(清除)市场],至响应截止之日仍在限制期内的。(响应人所属子公司有不良行为记录的,不影响响应人的交易资格)。
*.* 本次发包接受联合体参加。
*.*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其他要求:无
*.发包文件的获取
*.* 获取时间: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年**月**日**时**分。
*.* 获取方式:本项目在线下载发包文件,潜在响应人须新点电子交易平台(*****://***.********.**)下载发包文件及。
*.响应文件的递交
*.*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年**月**日**时**分。
*.* 响应文件递交方式:响应人应在响应截止时间前,登录新点电子交易平台(*****://***.********.**)上传电子响应文件。
*.发包时间(响应截止时间)及地点
*.* 发包时间(响应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
*.* 发包地点:宁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响应人须登录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宣城专区】在【我的项目】中具体项目下点击【不见面大厅】登录进入。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发包公告同时在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发布。其他网站发包公告内容与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不*致时以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为准。
*.联系方式
*.*发包人
发包人:******************
地址:宁国市河沥办事处平兴村戈村组**号
联系人:胡先生
电 话:****-*******
*.*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
地址:宁国市青龙东路北侧华贝城市广场*幢**单元*****号
联系人:肖工、柴工
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宁国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 址:宁国市东城大道与振宁路交叉口市民之家*楼
电 话:****-*******
*.对本次发包提出异议,须通过以下方式递交
*.* 异议联系方式
*.*发包人
发包人:******************
地址:宁国市河沥办事处平兴村戈村组**号
联系人:胡先生
电 话:****-*******
*.*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
地址:宁国市青龙东路北侧华贝城市广场*幢**单元*****号
联系人:肖工、柴工
联系方式:****-*******
**.其他事项说明:
(*)本项目采用网员制在线下载发包文件;(*)响应企业网员库网员单位可登录新点电子交易平台()点击进入“响应人登录”领取发包文件;(*)没有注册的企业,请抓紧办理注册、入库资料核验及在线下载发包文件手续;(*)网员申报具体事项,详见操作手册。技术咨询(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发包人 | 名称:****************** |
地址:宁国市河沥办事处平兴村戈村组**号 | |
代理机构 | 名称:************ |
地址:宁国市青龙东路北侧华贝城市广场*幢**单元*****号 | |
项目名称 | 安徽省******************养殖场维修加固工程 |
项目编号 | ***************** |
发包时间 | ****年**月**日*时**分 |
第*承包候选人 | 名称:************ |
地址: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清河街道西清路****号双清湾中心*座商务楼*****室 | |
响应报价:*******.**元 | |
工期:***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 | |
综合得分:***分 | |
项目负责人:赵志友 | |
相关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专业*级建造师 | |
证书编号:皖************ | |
响应发包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级 | |
响应资格业绩:/ | |
企业业绩:/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其他:/ | |
第*承包候选人 | 名称:安徽隆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庐州大道与福州路交口银河幸福广场商业*幢办****室 | |
响应报价:*******.**元 | |
工期:***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 | |
综合得分:***分 | |
项目负责人:张光福 | |
相关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专业*级建造师 | |
证书编号:皖************ | |
响应发包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级 | |
响应资格业绩:/ | |
企业业绩:/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其他:/ | |
第*承包候选人 | 名称:安徽省迈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地址:安徽省宿松县柳坪乡长溪路 | |
响应报价:*******.**元 | |
工期:***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 | |
综合得分:***分 | |
项目负责人:胡孝文 | |
相关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专业*级建造师 | |
证书编号:皖************ | |
响应发包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级 | |
响应资格业绩:/ | |
企业业绩:/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其他:/ | |
发包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被否决响应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 安徽闻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皖新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安徽富耕建设有限公司响应文件中未提供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不符合发包文件第*章第*.*条,主要资格条件评审不通过,否决其响应。 安徽和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响应文件中安全生产许可证不完整;不符合发包文件第*章第*.*条,主要资格条件评审不通过,否决其响应。 |
公示时间 | ****年**月**日-****年**月**日 |
其他 | *、若响应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可在候选人公示期内向发包人或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联系人:胡先生(发包人)、肖工、柴工(代理机构),联系电话:****-*******(发包人)、****-*******(代理机构)。 *、若响应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宁国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联系电话:****-*******。 *、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年内*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响应人,将按照《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响应人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