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比招标网> 中标公告 > 金安区秸秆焚烧“蓝天卫士”续建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更新时间 | 2024-12-16 | 招标单位 | 我要查看 |
截止时间 | 我要查看 | 招标编号 | 我要查看 |
项目名称 | 我要查看 | 代理机构 | 我要查看 |
关键信息 | 我要查看 | 招标文件 | 我要查看 |
每天更新 70000 条招标信息
涵盖超过 1000000 家招标单位
金安区秸秆焚烧“蓝天卫士”续建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
金安区秸秆焚烧“蓝天卫士”续建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号
*、项目名称:金安区秸秆焚烧“蓝天卫士”续建项目
*、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市分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市枫林路*号华野大厦
成交金额:*佰*拾*万*仟元整(*******.**元)
*、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 称:金安区秸秆焚烧“蓝天卫士”续建项目 服务范围:本项目主要采购内容是对****年建成的“蓝天卫士”项目开展续建工作。主要采购内容如下; (*)铁塔站址使用服务:包含**-**米挂高使用、定期巡检服务、配套服务、后备电源服务、应急发电服务等; (*)链路服务:包含*条区级**专线链路服务、**个****乡镇*级监控中心专线链路服务、**条前端监控***专线链路服 (*)维保服务:主要包含每半年和不定期上塔设备巡检维护、*个区管理中心日常巡检和定期巡检维护、**个*级监控中心网络监控和定期巡检维护、前端**个高空监控设备维护和日常故障处理、应急故障响应和阴雨天气故障恢复等(维保服务期内的设备更换及设备更新另计); (*)系统设备更新:包含新增白鹭洲*级监控中心设备、更换区级中心管理服务器、更换**台已损坏监控摄像机、总监控中心网管主机等内容。 服务要求:按要求完成规定的各项服务内容。 服务时间:*年 服务标准:按要求完成文件规定的各项服务内容。 |
*、单*来源评审专家名单:施红、刘长松、陈旭华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前附表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代理服务收费金额:*.**万元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等原因进行价格扣除后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报价:*******.**元;
*、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周*至周*,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方式*,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方式*,通过*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出,上传质疑文件。
若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市金安区财政局提出投诉,地址:*安市金安区佛子岭路*号*楼,联系电话:****-*******。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市金安区生态环境分局
地 址:*安市安丰南路金安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楼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安市裕安区春江河滨小区**#楼*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廖工
联系方式:****-*******
*、
*.*轮报价表。
****年**月**日
金安区秸秆焚烧“蓝天卫士”续建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号
*、项目名称:金安区秸秆焚烧“蓝天卫士”续建项目
*、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市分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市枫林路*号华野大厦
成交金额:*佰*拾*万*仟元整(*******.**元)
*、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 称:金安区秸秆焚烧“蓝天卫士”续建项目 服务范围:本项目主要采购内容是对****年建成的“蓝天卫士”项目开展续建工作。主要采购内容如下; (*)铁塔站址使用服务:包含**-**米挂高使用、定期巡检服务、配套服务、后备电源服务、应急发电服务等; (*)链路服务:包含*条区级**专线链路服务、**个****乡镇*级监控中心专线链路服务、**条前端监控***专线链路服 (*)维保服务:主要包含每半年和不定期上塔设备巡检维护、*个区管理中心日常巡检和定期巡检维护、**个*级监控中心网络监控和定期巡检维护、前端**个高空监控设备维护和日常故障处理、应急故障响应和阴雨天气故障恢复等(维保服务期内的设备更换及设备更新另计); (*)系统设备更新:包含新增白鹭洲*级监控中心设备、更换区级中心管理服务器、更换**台已损坏监控摄像机、总监控中心网管主机等内容。 服务要求:按要求完成规定的各项服务内容。 服务时间:*年 服务标准:按要求完成文件规定的各项服务内容。 |
*、单*来源评审专家名单:施红、刘长松、陈旭华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前附表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代理服务收费金额:*.**万元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等原因进行价格扣除后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报价:*******.**元;
*、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周*至周*,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方式*,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方式*,通过*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出,上传质疑文件。
若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市金安区财政局提出投诉,地址:*安市金安区佛子岭路*号*楼,联系电话:****-*******。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市金安区生态环境分局
地 址:*安市安丰南路金安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楼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安市裕安区春江河滨小区**#楼*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廖工
联系方式:****-*******
*、
*.*轮报价表。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