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比招标网> 中标公告 > 芜湖市充换电有限责任公司2024-2025年度新能源汽车充电站预装式变电站集中采...
更新时间 | 2024-12-16 | 招标单位 | 我要查看 |
截止时间 | 我要查看 | 招标编号 | 我要查看 |
项目名称 | 我要查看 | 代理机构 | 我要查看 |
关键信息 | 我要查看 | 招标文件 | 我要查看 |
每天更新 70000 条招标信息
涵盖超过 1000000 家招标单位
****************-****年度新能源汽车充电站预装式变电站集中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信息来源:其他
信息时间:****-**-** **:**
阅读次数:次
区块链已存证
项目名称 | ****************-****年度新能源汽车充电站预装式变电站集中采购项目 | |
项目编号 | **************** | |
标段名称 | ****************-****年度新能源汽车充电站预装式变电站集中采购项目 | |
标段编号 | ****************** | |
招标人 | 名称 | ************ |
单位地址 | 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天门山街道天香苑菜场综合楼***室 | |
联系人及电话 | 吴工、张工 ****-*******、****-********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 |
单位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蜀鑫路**号 | |
联系人及电话 | 王田丰***********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开标时间 | ****年**月**日 | |
第*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 |
投标报价 | ********元 | |
地址 | 安徽省滁州市南谯工业开发区乌衣园区兴隆路**号 | |
被授权人 | 赵博亚 | |
供货期 | 项目总建设期*年,合同签订后至****年**月**日止,招标人发出的订单所含设备全部交付并履行完售后服务为止。接到招标人通知后每个充电站的预装式变电站供货期不超过**日历天,调试上线不超过*日历天,硬件设备质保两年(**个月)。 | |
主要标的信息 | *、名称:预装式变电站;规格型号:***-*******;数量:**台;单价:******元。 *、名称:预装式变电站;规格型号:***-*******;数量:**台;单价:******元。 *、名称:预装式变电站;规格型号:***-******;数量:*台;单价:******元。 *、名称:预装式变电站;规格型号:***-******;数量:**台;单价:******元。 *、名称:预装式变电站;规格型号:***-******;数量:*台;单价:******元。 *、名称:预装式变电站;规格型号:***-******;数量:*台;单价:******元。 *、名称:预装式变电站;规格型号:***-******;数量:*台;单价:******元。 *、名称:预装式变电站;规格型号:***-******;数量:*台;单价:******元。 | |
业绩 | *、铁塔能源湖南分公司****-****年新能源汽车充电场站变压器设备采购项目; *、湖南高速服务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集团*期**对服务区及集团总部停车场充电站设备采购项目第****标段标段箱变设备; *、湖南高速服务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集团*期服务区充电站建设项目设备招标*******箱变设备采购; *、湖南高速服务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集团*期服务区充电站建设项目箱变采购。 | |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 浙江聚弘凯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投标总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日。 | |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 无 | |
提示 |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部提出投诉,联系电话:****-********。 *.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