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比招标网> 中标公告 > 彭余线(15省道至太炎路)提升改造工程土建标
更新时间 | 2024-12-05 | 招标单位 | 我要查看 |
截止时间 | 我要查看 | 招标编号 | 我要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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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余线(**省道至太炎路)提升改造工程土建标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
彭余线(**省道至太炎路)提升改造工程土建标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基本情况:
工程编号 | *********************** | ||
工程名称 | 彭余线(**省道至太炎路)提升改造工程土建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建设单位 | *************** | 联系电话 | ****-******** |
监管单位 | 杭州市余杭区交通运输局 | 监管电话 | ****-******** |
公示时间 | ****年**月*日完成评标工作,现将评标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天 |
中标候选单位:
排名 | 单位名称 | 中标价格 (万元) | 综合 得分 | 中标工期 | 质量标准 | 安全目标 | 项目经理及证书编号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安全负责人 |
* | 江苏*通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 *****.**** | **.** | ***个日历天 | 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标段工程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分及以上,***≥**。 | 不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人员*死亡。 | 周克亮 苏**************** | 刘永华 | 吴海鹏 |
中标候选人及项目经理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
中标候选人业绩:东城大道南延工程(潜江汉江大桥至渔洋公路工程第*标段东环大道跨汉宜高速公路桥);交工日期:****年**月*日。 证明材料:“浙江省交通运输信用综合管理服务系统网页”中打印的含有该系统水印的《主要业绩信息*览表》、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交工验收证书。 项目经理业绩:***国道吴江区水乡客厅段工程施工项目****-**标段;交工验收时间:****年*月**日。 证明材料:“浙江省交通运输信用综合管理服务系统网页”中打印的含有该系统水印的《主要业绩信息*览表》、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交工验收证书。 |
信用评价结果使用情况:使用,企业信用评价等级*。
否决投标单位原因:
序号 | 被否决投标单位 | 被否决原因 | 否决依据 |
* | ********** | 第*信封形式与响应性评审中条款不通过 | 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 第*个信封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第(*)条 *.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否决投标 |
备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答复。招标人未按期答复异议事项,或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满意的,或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部委令****年第**号)、国家*部委****第**号令办理。
投标人投标不良行为记录表
项目名称:彭余线(**省道至太炎路)提升改造工程土建标
评标时间:****年**月*日
招标人名称:***************(盖章) | |||
投标行为 | 具体行为表现 | 标段及投标人名称 | 备注 |
是否积极配合招标人要求 | 同*次招标中同*投标人在同*标段多次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 | 无 | |
无故不参加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 无 | ||
同*投标人同时递交了*份及以上资格预审文件或投标文件 | 无 | ||
不按时反馈补遗书确认函 | 无 | ||
无故未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 无 | 电子招标无需签字 | |
招标人认定的其它情况 | 无 | ||
是否无故放弃投标 | 无 | ||
投标文件中虚报、瞒报、提供虚假资料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为废标的 | 无 | ||
其他情况 | 虚假举报投诉、经查不实的 | ||
无正当理由拖延合同签订的 | |||
招标人认定的其他情况 | |||
经投诉举报等被查实投标文件中虚报、瞒报、提供虚假资料,或存在串通投标等不良行为 |
注:*、备注栏主要填写投标人有以上行为时的理由,需提供书面的佐证材料。
彭余线(**省道至太炎路)提升改造工程土建标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基本情况:
工程编号 | *********************** | ||
工程名称 | 彭余线(**省道至太炎路)提升改造工程土建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建设单位 | *************** | 联系电话 | ****-******** |
监管单位 | 杭州市余杭区交通运输局 | 监管电话 | ****-******** |
公示时间 | ****年**月*日完成评标工作,现将评标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天 |
中标候选单位:
排名 | 单位名称 | 中标价格 (万元) | 综合 得分 | 中标工期 | 质量标准 | 安全目标 | 项目经理及证书编号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安全负责人 |
* | 江苏*通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 *****.**** | **.** | ***个日历天 | 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标段工程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分及以上,***≥**。 | 不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人员*死亡。 | 周克亮 苏**************** | 刘永华 | 吴海鹏 |
中标候选人及项目经理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
中标候选人业绩:东城大道南延工程(潜江汉江大桥至渔洋公路工程第*标段东环大道跨汉宜高速公路桥);交工日期:****年**月*日。 证明材料:“浙江省交通运输信用综合管理服务系统网页”中打印的含有该系统水印的《主要业绩信息*览表》、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交工验收证书。 项目经理业绩:***国道吴江区水乡客厅段工程施工项目****-**标段;交工验收时间:****年*月**日。 证明材料:“浙江省交通运输信用综合管理服务系统网页”中打印的含有该系统水印的《主要业绩信息*览表》、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交工验收证书。 |
信用评价结果使用情况:使用,企业信用评价等级*。
否决投标单位原因:
序号 | 被否决投标单位 | 被否决原因 | 否决依据 |
* | ********** | 第*信封形式与响应性评审中条款不通过 | 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 第*个信封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第(*)条 *.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否决投标 |
备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答复。招标人未按期答复异议事项,或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满意的,或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部委令****年第**号)、国家*部委****第**号令办理。
投标人投标不良行为记录表
项目名称:彭余线(**省道至太炎路)提升改造工程土建标
评标时间:****年**月*日
招标人名称:***************(盖章) | |||
投标行为 | 具体行为表现 | 标段及投标人名称 | 备注 |
是否积极配合招标人要求 | 同*次招标中同*投标人在同*标段多次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 | 无 | |
无故不参加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 无 | ||
同*投标人同时递交了*份及以上资格预审文件或投标文件 | 无 | ||
不按时反馈补遗书确认函 | 无 | ||
无故未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 无 | 电子招标无需签字 | |
招标人认定的其它情况 | 无 | ||
是否无故放弃投标 | 无 | ||
投标文件中虚报、瞒报、提供虚假资料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为废标的 | 无 | ||
其他情况 | 虚假举报投诉、经查不实的 | ||
无正当理由拖延合同签订的 | |||
招标人认定的其他情况 | |||
经投诉举报等被查实投标文件中虚报、瞒报、提供虚假资料,或存在串通投标等不良行为 |
注:*、备注栏主要填写投标人有以上行为时的理由,需提供书面的佐证材料。